我们对这种公务车“不专而专”的现象似乎很宽容,认为只是一个“小事”,所以,尽管“镇长专车”、“县长专车”、“局长专车”已是公开的秘密,却很少见到有官员因为公车滥用而被问责。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李宏近日透露,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已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分别针对省部级和省部级以下单位做出规定,省部级官员提升职务后,也不能换车,“车随人走”。
这个管理办法还有两个亮点,一是省部级官员配车,使用年限从5年一换变为了8年一换,8年后车若还能用,将继续使用。二是省部级官员配车排量要求未降低,但费用要求降低。第二点很有必要,毕竟汽车是越来越便宜了。
除此之外,该管理办法还重申,对于省部级以下单位,要求按人员编制定车辆的多少,但车辆“不能固定到人”。
这些新办法能否遏制公车泛滥?
过去5年一换的公车管理制度,在执行的时候就已大打折扣,如果发生像有些地方六年换四个市长之类的情形,那5年还是8年一换的规定该如何执行?而省部级官员“车随人走”的构想,也需要制度上的跟进,比如官员从河北调到山西,“车随人走”岂不相当于河北替山西官员买单?这就需要省部级官员的公车全部由中央财政统一出资和管理。
昨日,监察部部长马馼在北京团重申,局级以下(含)不配专车。其实,类似规定早就有,中央从来没有规定给局级以下(含)单位的官员配备专车,但现实是,现在很多县乡一级甚至更低级的一些单位的官员也有专车,名义上虽然都不承认是专车。
更值得重视的是,我们对这种公务车“不专而专”的现象似乎很宽容,认为只是一个“小事”,所以,尽管“镇长专车”、“县长专车”、“局长专车”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却很少见到有官员因为公车滥用而被问责。基层官员事实上的违规使用公车,却不受处罚,也就为更多公车滥用、浪费现象起到不良的示范效应。
而公车滥用,作为“马路上的腐败”,民众诟病日久。这也是今年两会,公车问题史无前例受到关注的原因。群众对公车滥用的不满,很重要的原因是相关制度和规定遭遇普遍的消极抵制。将中央有关公车管理的已有政策执行到位,这是当下治理公车最有效最直接的一个“切口”。
公车改革的突破,必须首先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否则,有章不循的后果就和有法不依一样严重。正因为执行环节总是出现问题,导致在一些实权单位,公车已经成为“你有我有全都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足够的外部压力,要想在制度执行层面取得突破或许很难。
必须通过向公众详细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布并控制公车的总体数量和单车运行的成本、在公车上贴上醒目的识别标志等办法,接受公众监督。没有公众监督,很难遏制公车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