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不断深化 财政运行日趋规范
“十一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公共财政体系更加健全。回顾过去五年的财税改革历程,谢旭人指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方面财政体制不断完善。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健全,“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从2006年的957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7349亿元,年均增长28.8%。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探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开始试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改革深入开展,财政管理绩效明显提高。
另一方面,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从取消农业税,到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实施;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调整和完善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税收制度,到成品油税费改革顺利推开,我国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相配合的复合税制,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财政收入规模的不断壮大,使得加强财政管理的必要性日益突出。谢旭人指出,财政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以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为重点,统筹做好加快财政法制建设、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推进预算公开等各项财政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