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全扫描
    2009-08-04    作者:俞玮 袁韵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4日电 2009年7月31日,备受关注的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正式启动,目标是力争两个月内基本完成。此次改革力度大、精简机构多、涉及面广,其意义不仅是为全国城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路,也标志着我国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向纵深推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进行了四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从去年9月开始的第五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既是在以往改革基础上的继续和深化,也呈现出了新的亮点。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各地都把探索大部门体制、综合设置机构作为重点。截至目前,全国各地共减少厅局级机构80多个,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向前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现在,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已基本结束。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中央编办相关负责人4日接受新华网专访时表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充分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诸多困难和潜在风险,循序渐进,不毕其功于一役。今年下半年,各地将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大部门”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并完善有关管理体制。同时,中央编办也将对各地进展进行督查,使改革真正落到实处。

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三大亮点

  问:我国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和亮点是什么?
  答:这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结合各地实际,以转变职能为核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着重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我认为这轮改革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二是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三是完善有关管理体制。

  问:各地是如何在改革中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答:首先,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其次,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基础上,突出地方各层级政府履行职责的重点,以更加有效地贯彻实施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
  再次,改进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的服务与管理,健全办事制度和程序,公开办事依据,简化办事流程,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少地方实行“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等办法,提高了服务效率,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确定试点省份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

  问:您刚才提到,第三个亮点是完善有关管理体制,主要指什么?
  答:完善有关管理体制包括继续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的财政体制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权限。各省份均在改革方案中提出了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体制的设想,有的省正在研究拟定具体试点方案。我们在东中西部有代表性的省份确定了几个试点,掌握地方实际情况,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
  另外,这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明确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有利于落实地方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我们与卫生部、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配合,对进一步抓好体制调整提出了措施和办法,确保了改革平稳推进。

今年年底前完成市县一级改革

  问:目前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进展如何?共精简了多少厅局级单位?
  答:目前,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已基本结束。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2008年9月以来,新一轮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在全国顺利推进。经过半年多努力,除中央同意四川因灾后重建任务重可适当推迟上报改革方案外,全国30个省(区、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获中央批准。现在,各地正在精心组织实施,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各省(区、市)政府厅局级机构得到不同程度的精简,全国共减少厅局级机构8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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