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政三分制”将如何操作?
    2009-07-24    作者:于明山    来源:新民晚报

  上月(6月)底,深圳市敲定综合配套改革3年实施方案。7月1日,坪山新区以出人意料的速度挂牌成立,并被设定为推行行政体制改革的试验田。
  获得国务院批准,深圳重启以“行政三分制”为最大亮点的行政体制改革,这意味着深圳将在全国率先探索全新的政府架构,政府职能部门分为决策、执行、监督三大板块,从而扭转传统体制下政府部门集决策、执行、监督为一体,自定规则、自己执行、自我监督的行政权力运作模式。
  深圳市新任市长王荣不久前表态,将一如既往地推进深圳各项改革。
  如果“行政三分制”可行,有可能成为今后全国行政机构尤其是地方政府效法的榜样,深圳再启的“行政三分制”将如何进行,引人关注。

将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记者在深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遇到刚办完事的廖先生。“市民可以在行政服务大厅通过100多个服务窗口,办理350多项行政业务,享受一站式服务,这就是改革的成果。”廖先生说。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里与行政体制改革有关的描述寥寥数语,但描绘出的蓝图很美好。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转变,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总体方案》没有直接用“行政三分制”的说法,具体的表述是“按照职能有机统一的原则,优化政务流程,整合政府机构,完善大部门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职能、机构与人员的合理配置。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实现决策相对集中、执行专业高效、监督有力到位。”
  深圳市为行政体制改革定好了路线图:通过为期5年的改革,到2013年建立全新的公共服务型政府,这一时间表比全国目标提前7年。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表示,作为综改突破口的行政体制改革,将是今年改革的关键。

行政体制改革不会停步

  各方期待着具体实施方案早日出台,这时传出深圳市长许宗衡被免职接受调查的消息,重启的“行政三分制”改革何去何从?
  “国务院已批准综合改革方案,这是大政方针,大方向不会该变,只是在细节操作上会有些影响。市里已开了几次会,但没做具体调整,综合改革方案也没有公示,不过最迟今年底就要动了。”参与综合改革的人士表示,行政改革不会因此停步。
  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听到这样的见解——深圳市场化程度较高,谁掌握了资源就有腐败的可能,尤其是高层权力缺乏制约的问题,一定要予以解决。“行政三分制”使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从而达到防止公职人员滥用权力的目的,这也是人们对改革最寄予期望的地方。
  更重要的一点是,国务院要求国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深圳市开展有关专项改革,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并明确表示,对于深圳有条件、有基础、有能力做好的改革事项,要优先考虑放在深圳先行先试。广东省政府也明确表态,支持深圳探索形成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政府架构。有来自高层的强力支持,深圳今天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会比6年前阻力小很多。

对改革有期待也有担忧

  6年后深圳重启“行政三分制”,自然吸引各方更多的期待。有乐观却也有悲观,记者在采访中得到截然不同的两种反应。
  乐观的看法是,经过6年的铺垫,深圳推行“行政三分制”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深圳在大部制方面较早进行了探索,积累了经验和教训。大部制在中央层面铺开,部委的大工业、大卫生、大交通等已具雏形,为深圳重启改革提供了良机。
  改革时机成熟,并不代表改革前路平坦。
  早在2003年,旨在精简政府机构、提高行政效率的“行政三分制”曾经一度被提上日程,不过,在几乎需要推倒重来的政府架构改造工程面前,改革遭遇了巨大的阻力。参与起草改革试点方案的深圳大学教授马敬仁对此深有感触。他回忆说,规划中决策部门的级别较高,其数量越协商越多,从最早开始的3个最后变成21个。改革在利益面前“走形”,自然就改不下去了。
  重启“行政三分制”改革,当年的阻力依然存在。部门之间的利益要平衡,机构调整涉及到的人员如何重新安排,都是令改革者头痛的问题。
  “就算是突破了部门利益的阻力,也很难说改革就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听到对改革效果质疑的声音。有专家认为,决策部门只有决策权而没有执行权,执行部门只有执行权而没有决策权,监督部门直属市长管辖,有点权力制衡和监督的味道,但是改革仍然只是行政权力的内部制衡。
  据说深圳的“行政三分制”改革是参照了英国、新加坡,特别是香港的经验。“香港能做到的,深圳未必就能做到。”一名在政府部门工作了20多年的官员的看法有些不乐观,但不无道理。一是港府的高效率和负责任固然依赖于这套体制,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套体制背后还有完备的法治环境和强大的舆论监督。如果做不到,改革很可能流于形式,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坪山新区探索改革之路

  坪山新区成立,宣告深圳综改大幕正式开启。
  坪山新区坚持小政府架构,新区管理委员会下辖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局、组织人事局、经济服务局、发展和财政局、社会管理局、公共事业局、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另外,新区将实行“一级政府三级管理”,试点整合街道与社区工作站资源,通过功能区完成精简行政层级的试点。
  新区承载了城市未来发展布局、改革进程等意义,一方面为深圳承担了在行政、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上的试点,提供一种全新的功能经济发展模式,为改革试图解决的提高社会管理效率,推进政府扁平化管理进行有益的探索。另一方面,试图规避在改革起步阶段对既有利益格局的大规模冲击,尝试在阻力最小化的环境中,探索出一条推进深层次改革的可接受之路。不过有专家认为,新区毕竟是“一张白纸”,能画出美好的图画,指望通过它的试点解决全市层面的问题并不现实。
  深圳市民中心的建筑以大鹏展翅作为标志,波浪线“若垂云之翼”,寓示深圳发展如“鲲鹏展翅九万里”,具有勇于创新的拼搏精神。现在深圳重启“行政三分制”改革,能否给深圳带来新的发展动力,也为全国行政体制改革做出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对改革要有耐心。”马敬仁的话很有道理。改革方案还未出台,现在提到的所有疑问和担忧,到了公布的那一天,也许会发现都有解释。深圳的改革不可能一步达到外界的期望,中央给深圳先行先试权,也正式探索一条可行的路径,而非寄希望于一蹴而就。

    【焦点链接】“行政三分制”政府素描

  “行政三分制”改革后的政府将是何种面貌?有关专家对此作了描画——
  ■政府部门决策、执行、监督3种职能将被剥离开来,构建分离制约又能协调运转的新机制。
  ■这种新机制通过合理分解权力,实现权力的有效制约,使决策更民主、科学;执行更透明、公正;监督更有效、有力,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在某一部门、某一环节而导致失范的现象。规范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使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形成整体合力和制衡效应,从而达到防止公职人员滥用权力的目的。
  ■实行“行政三分制”将最终解决公共管理的主题多元化问题。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多元化后,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型政府才有可能。在新体制下,由于广泛的公民参与,行政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成为现实。
  ■由领导人拍脑袋、从各部门利益出发的决策方式将被彻底改变,通过听证、议政、民意调查、专家咨询、市民参与等行政参与新方式,广泛吸纳民意,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决策方案,从而大大地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和决策水平。
  ■政府从“全知全能”转变为“有限责任”,从权威命令转变为科学决策,从人治管理转变为依法行政,从“传统部门利益型政府”转变为“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

  【焦点背景】6年前的改革方案

  深圳大学教授马敬仁是6年前改革方案的设计者之一,在他看来,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自上而下已相当清晰,无需讨论太多。实施方案还没有最后定案,但可以肯定的是,现有政府架构将被打破,机构撤并也在所难免。有关专家向记者提供了6年前的改革方案,或许能从中看到一些改革的脉络。
  ■市长仅设置一正一副,原来的副市长各自牵头成立决策委员会,下面再设置各个执行局。
  ■整个政府按照大行业、大系统分成决策、执行和监督3个“职能块”。每个决策部门对应设立几个执行部门。比如经济决策部门可以设一个决策机构,也可以设两个,如发展计划局、经贸局,然后把该领域的事务按照部门化原则和管理幅度设几个执行部门,如内贸局、外贸局等。
  ■大决策主要由决策部门来制定。它和执行部门之间订有绩效合同,执行部门按照法规、政策、办法来运作,履行其绩效合同,实现其责任、目标、任务等,形成纵向的制约关系。
  ■每个决策部门设两类咨询机构。一是服务于决策局长的咨询机构,设在政府内部;二是制约局长权力的咨询机构,它可以劝告、修改甚至否决决策局的决定。制约决策局职权的咨询机构由非政府官员组成,理想的结构是本专业专家占1/3,非专业专家占1/3,退休或退居二线的资深局级干部占1/3,形成横向的制约机制。
  ■监督部门主要包括行政监察和会计检查(审计)机构。他们属于相对独立的监督部门,主要进行法纪监督、政策评价、会计检查和绩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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