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放购房券的多重悖论
    2009-06-16    叶祝颐    来源:证券时报
    从6月12日起,河南省新郑市政府面向全省居民发放面值5000元的购房抵用券,6月18日起一月内凭此券,在新郑购房享受政府补贴,购房者可凭购房合同及相关证明至财政部门领取现金。
  尽管建设部明确表态“地方政府不得越权刺激楼市”。但在经济形势下滑、楼市走向不明朗的当下,不仅开发商坐不住,政府拉动内需、刺激楼市的急迫心情清晰可见。政府发放购房抵用券补贴买房人,表面上看,这是一项减轻买房人负担的惠民政策,其实充满悖论。一个简单的道理是,楼市非理性上涨,普通百姓忍受高房价盘剥时,地方政府不采取措施平抑房价,减轻消费者购房压力。现在,楼市进入调整期,地方政府越权刺激楼市,为开发商充当急先锋,令人费解。
    用公共财政的钱给买房人发补贴,违背了起码的社会公平。从本质上讲,公共财政的钱应该为公共事务服务,为广大纳税人办事。完善公共服务项目,增加公共服务品质、数量,提高公共服务品质,关爱弱势群体,才是公共财政的正解。政府对买房人给予补贴,对不买房或买不起房的人显然不公平。政府拿公共财政资金补贴买房人,是“损不足而奉有余”,与建设和谐社会宗旨背道而驰。
  在我看来,政府拿补贴做筹码诱导公众买房,就是把公众排斥在公共决策与公共服务之外,对不买房家庭的歧视,对公共钱袋的蚕食,这不仅伤害困难群众的感情,更会损害社会公平与政府形象。托市的地方政府与开发商成了拴在同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动机值得怀疑。
  当前的楼市,经过几轮疯涨后已经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尽管有消息说,当前楼市正在回暖,形成了“小阳春”局面,有的开发商还趁机抬高了楼盘价格。但是消费者对此并不买账,还戳穿了开发商自买自卖制造楼市虚假繁荣的谎言。由于金融风暴尚未见底,经济下行压力尚存,房产市场观望气氛仍在继续。种种迹象表明,房价暴利空间并未真正剔除。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本来就没有只涨不跌,持续走牛的楼市。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商品房销售,应由消费者与开发商在合法市场框架内博弈。在经济形势下滑的当下,政府督促开发商主动还原房价成本,降价促销;政府改变卖地财政思维,才是理顺房产市场供求关系,让消费者对房产市场恢复信心,引领楼市回暖的关键。
  如果楼市调整不充分,开发商继续秉持暴利心态;如果政府不在打破卖地财政思维,引导开发商剔除暴利,推动楼市理性回归等方面下工夫,政府发放补贴培植公众买房信心,也未必管用。相对于数十万上百万元的大宗住房消费而言,区区5000元购房券只是杯水车薪,除了释放一些刚性需求外,又有多少人逆势而上,冒险投资楼市呢?地方政府再多的托市政策恐怕也是一厢情愿,还会遭到公众舆论的反对。
  面对地方政府发放购房补贴的托市乱象,一方面,决策者应引起反思,检视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另一方面,上级有关部门应该介入干预,加大地方政府违规成本,避免更多托市政策出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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