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风景区门票越来越贵,听证会与发改委的限价令形同虚设。2008年,华山旺季价格是100元,庐山是180元,黄山是200元,九寨沟则达到310元,其他一些著名景区的门票价格也大都在100元以上,相比之前的淡季价格提高了45元至150元不等。(3月31日《人民日报》)
风景区成为普通收入者的禁区。2007年,我国城市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1148.8元,一张100元门票相当于月均可支配收入的9%;相当于农村居民月均纯收入345元的29%,而发达国家景区门票价格一般只占人均月收入的0.5%—1%。 一切为利益让道。风景区是地方政府靠山吃山的那座垄断的山,靠水吃水的那条垄断的河,地方政府是风景区门票涨价的最大受益者。按照我国的现行体制规定,很多风景区是由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管辖,特别是有些世界级、国家级的风景区,往往由市县两级地方政府直接管辖,其风景区管委会是它们的派出机构。这样一来,门票和其他旅游经营收入甚至直接成为地方政府的预算外收入。 成为地方政府的收入已经是一大诱惑,成为不受人大控制的预算外收入,更是集诱惑之大成。有关部门可以自主决定收入用到什么地方,可以决定由哪个部门支配,可以决定由哪个公司承包景区,中间的诱惑比山高比海深。 每个景区都有经营公司,公司有自己的利益无可厚非。地方政府本应成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当公司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进行利益平衡。但现在一些地方政府深度介入利益分配市场,管理者有自己的部门利益,公共利益被搁置一旁。 这些门票收入会不会提高当地百姓福利?我们只能谨慎地说,未必。正因为是预算外收入,不受人大审核,因此,我们既无法了解收入的去向,也无法了解收入的分配情况,而只能相信某些景区所说的,“原来门票收入多用于景点的成本支付及相关的维护费用,同时还有一部分会返还地方政府”。说到底,当地民众未必得到了实惠。 《文物法》规定,文物的门票收入,要完全用于文物的维修,去年2月,发改委发布相关通知,第一条就是,“门票价格应充分体现公益性”,确定了门票价格的具体调整期限和调整幅度。随着各个景区纷纷突破规定,上述法律与通知成为一纸具文,缺少外地游客和当地普通民众的听证会,成为当地政府的一块遮羞布。 说到底,景区票价问题是管理管理者的问题,是公共利益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如何平衡的问题。要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就必须使政府与听证会组织成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将地方政府与听证会从利益群体中剥离出来。否则,门票价格便会轮番上涨,部门利益与地方政府会打着市场化的幌子,把公共利益挤到墙角,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门票之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普通收入阶层可以减少出游次数甚至不出游,用脚投票表示抗议。通过门票,可以穿透当下垄断利益的现实。如果所有的景区都成为富人乐园,那么社会的收入差异、公平状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