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了险,种地才踏实
    2008-11-10    作者:曲哲涵    来源:人民日报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作为国家支农惠农的新抓手,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正由点及面、不断推进。
  江苏是我国首批政策性农险试点省份。苏北、苏中、苏南农民收入差距较大,商业类人身险、财产险呈现出多层次的供需形态,成为整个中国农险市场的一个“缩影”。那么,保险到底为农业生产、农村发展解决了哪些困难?下一步需要突破的瓶颈在哪里?农民的保费负担重不重?保险在农村新时期的改革发展中还可以有哪些作为?请看记者来自江苏农村的调查报道。
  ——编者

交费少,赔偿快,老百姓说:“这是项惠农政策!”

  在苏南扬州市邗江区蒋王乡,70岁的黎志明老人对保险很认同:“我的两亩八分地一共交保费11.2元,少抽一包烟就够啦!”同村的何丽珠在一旁连连点头。她家的水稻去年遭台风受损,不到一个月,保险公司就把赔款送来了。
  苏北沭阳县章集乡农民张永平家中的8亩地从2007年就开始参保,他觉得保费负担并不算重。“水稻每亩保费10元,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贴7.5元,我自己只掏2.5元。政府出的多,个人掏的少,这是项惠农政策。”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种一亩水稻的物化成本大约450元左右,要是绝收了,每亩保险赔款200元,加上国家各种综合补贴的100多元,自己承担的损失只是小部分。“有保险,地种得踏实。”
  在部分富裕地区,县财政补贴保险的力度非常大,如在宿迁市,农民自缴保费每亩1.5元;扬州市直管辖区则由财政全部代缴,农民不用掏钱。
  交费少、赔偿快,广大农民真心实意地欢迎政策性保险。尤其是2007年苏南苏北不同程度地发生了风灾、雹灾,赔款到位及时,博得了农民的信任,2008年很多镇、乡都100%参保。

农险服务农业生产,盘活农金链条

  在江苏,各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结合当地农业发展的特点,配合政府农村工作的重点,开展了很多富有特色的农险业务。
  吴江市丝绸业发达,养蚕户众多。太平洋保险公司2007年受政府委托代办了桑蚕保险,这是全国第一个地级财政补贴的农险险种。在苏州太仓,太保与温氏家禽公司沟通,由公司出资补贴保费帮养鸡户投保,为农工贸产业链加上了一把“安全锁”。在宿迁市,人保公司与政府共同开办了蔬菜大棚、设施农用菇房、农机具保险,很受欢迎。
  除了服务农业生产,保险在“盘活”农村金融链条方面,也进行了有益探索。在宿迁市,中国人寿结合当地经济欠发达、农户收入普遍不高互相担保难、银行担心贷款户发生意外惜贷的实际,开办了小额贷款保险,保身故、保医疗。很多农民说:拿60元投保险,比东奔西走地求人担保更方便省事,也不怕有意外让家人负债,创业更安心!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就有6万多农户投保小额贷款保险,占总贷款人数的一半以上。
  在宜兴,中国人寿承办了政府的农村社保项目,通过专业技术支持,实现了农民身份转换后与城市社保、企业社保账户的接续,破解了城乡二元身份的难题,在全国是第一家。
  “这些年,江苏省农业保险有很多亮点。但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业经营的主体、农业风险的特性都在发生变化,如何更好地满足农民的需要,更高效地参与社会管理,是每家保险公司都在认真思考的问题。”中国人保江苏分公司农险部副总许亚平说,较之于农民的需求,“农险”的供给缺口还很大。
  魏重洋是苏北的养猪大户,是沭阳多个连锁肉店的供应商。母猪上了保险后,他开始担心仔猪:“仔猪的病死率更高,要是有保险就好了。”
  吴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志明告诉记者,当地的花卉、养鸭业都实行“农户+合作社+公司”的产业模式,政府的财税扶持虽然能增加农民收入,却应付不了天灾疫病,缺乏相应的保险保障。
  不仅是财产保险,在人身险方面,苏北农村市场以简易人身险、小额保险等保费低廉的卡、折式业务为主,而苏南农民已能逐渐接受保费较高的长期寿险。与城市比,农村人身险的保险品种还不够丰富,农民选择的余地并不大。

政府拿出“真金白银”支持农险

  “江浙熟,天下足”。作为产粮大省,2007年江苏被列为国家首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省份之一,水稻、小麦等农作物保险保费享受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贴。而当地不少市县早在2005年就开展了地方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试点。
  目前,省内各市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一律采取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办共保”的方式:收取保费后,保险公司扣除12%—15%的管理费、省里扣除10%的大灾基金,然后政府和保险公司按6∶4的比例分配保费,专账专用并接受地方审计;发生农业灾害损失时,政府与保险公司按6∶4各担其责。
  各级政府的重视,是江苏省农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很多市县都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负责,财政、农办、林业等多个部门参加的专门机构,并将分支机构——农业保险服务站延伸到各个乡、村,承担了收取保费、参与灾后共同勘查、理赔公示等大量琐碎繁重的工作。
  在扬州,政府拿出“真金白银”支持农险。按规定,市级财政只负责补贴直管辖区。而扬州市却额外划拨相当于农险保费收入3%的资金,奖励下辖四(市)县一区的基层农险骨干。蒋王乡“保险服务站”站长厉梅告诉记者,从2007年8月试点以来,市、县农险方面的大会小会不下几十个。“我们以会代训,保险是个新事物,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一定要吃透、做实。”她给记者展示了全乡4000来户农户的“保险电子档案”,谁家几亩地、赔多少,一收一支,清清楚楚。

财政补贴不应“撒芝麻”, 收入所得税应适当减免

  苏北、苏中、苏南的农民人均年收入分别约为3500元、6000元、8000—10000元,差距较大。鉴于此,江苏省级财政对农险补贴进行了差别化对待:对种植、养殖业参保品种,苏南地区补20%、苏中补30%、苏北补50%。实践证明,此举确实极大地调动了贫困地区政府组织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而富裕地区也并未因此不作为。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系教授庹国柱指出,江苏的做法值得借鉴。“中国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财政富裕的地方多为工业发达地区,而粮食主产区恰恰是穷县、穷省。尽管中央财政在转移支付时已经有所倾斜,但资金未必都用在了农业保险上。”他建议,中央财政在补贴农业保险保费时,不应“撒芝麻”,而要区别对待。
  税收政策仍是农业保险的一道坎。“33%的所得税,我们负担太重了!政策性保险是非赢利性业务,利润很薄,要考虑这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中华联合淮安公司经理祖忠阳质疑:“政策性保险的保费账户是需要积累的,小灾年我们有结余要交税,那大灾年超赔的部分该不该退税呢?”
  美、欧、日等农业保险发达国家,大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记者在采访中,基层保险公司呼吁最多的就是税收减免问题。

保额、保费、理赔尚存技术难题,巨灾制度缺位如剑悬顶

  与人身险不同,农业保险的保额一定要适度。农业保险专家、淮安市政协副主席王士高对记者说,目前很多人从保障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强调要提高农险保额,但这样一来,就容易引发道德风险。“比如灾害后投保人不再自救。这不是与我们保护农业生产、维护粮食安全的初衷背道而驰了吗?”
  中华联合淮安支公司的农险部经理刘颖给记者讲了个故事:去年盱眙县河桥镇一位种田大户的800亩水稻遭淮河水灾后,农户并未积极排涝抢种,最终绝收。保险公司按每亩300元的标准赔款给他。至今,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是否故意撂荒仍心存疑窦。
  此外,很多基层干部反映,对于多年参保却从未获得赔款的保户,应设计一套保费补贴或优惠的办法。这么做,一方面能够鼓励农户加大农田管理,增收增产;另一方面,也体现财政政策的普惠性。
  采访中,依然有不少农户抱怨政策性保险的赔款门槛过高——水稻自然灾害损失30%以上起赔,虫灾需损失70%以上;小麦起赔点则更高。吴江市农业局局长王国元说,“我们这儿损失五成以上的年景非常少。如果老得不到赔款,部分农民会觉得没享受到财政补贴的实惠。能不能降低赔款门槛,赔款额少点也行啊。”
  庹国柱教授指出,江苏省农险的赔款制度设计应参照国内其他地区及国外的做法:将灾后评估和收获后评估结合起来,以产量计,用前几年平均亩产做基数,设定起赔比例,差多少就赔多少,这让所有投保的受损农户都能得到补偿,使政策阳光普照。
  与国内其他地方一样,巨灾保险制度的缺位仍是农险经营机构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目前江苏各县、市开展农险业务的,都是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将所获保费上交总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调拨运用、规避风险;各分支机构也无权通过商业再保险分散风险。而各地上交省里的占保费10%的大灾基金,如逢大灾,恐怕也是“杯水车薪。” 一位主管农险的副县长对记者说,如果真的发生了全县绝收的特大灾害,即使保险公司只承担40%的责任,也可能连累其总公司“伤筋动骨”。专家指出,在巨灾制度体系没有建立之前,保险公司开展农险业务,只能“在喜悦和担忧交织”的矛盾中,边走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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