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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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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农民的生产还是生活,基本上都涵盖在保险服务中
资料图 | 2008年,农业保险作为一项事业纳入《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使其成为全国上下极为关注的焦点。从2006年23号文到年初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及中央“一号文件”,都清晰地表达了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战略部署。今年,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契机。 那么,到目前农业保险在支持三农发展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下一步三农保险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困扰三农发展的巨灾保险制度等是否有突破可能?如何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农业保险的定位?就此,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了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
目前市场上农业保险险种约160多个
上海证券报:保险行业能为农民提供的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方式都有哪些? 周延礼:目前,农民能够得到的保险服务,应该说是非常广泛的。 保险行业已经开展的保险险种,范围涉及九个方面:一是种植业保险。主要是有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等方面;二是养殖业保险,重点在生猪保险,及能繁母猪、奶牛保险、家禽保险等相关的牲畜保险,以及一些经济作物的牲畜保险;三是渔业保险;四是经济农作物的保险,如林木、油菜、烟叶、西瓜保险等;五是农机具保险,已经在江苏省率先推行,效果比较好;六是农民的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如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新型合作医疗的保险问题、农民工群体中开展的计划生育保险等;七是农民的住宅保险,主要在南方几个省区开展的比较好,如福建、浙江等;八是农民工的意外伤害保险;九是农民工子女的学生平安保险。 市场上开展的农业保险险种,约有160多个,基本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等各个领域,另外还开展了包括林木、油菜、西瓜、葡萄等特色保险。可以说,无论是农民的生产还是生活,基本上都涵盖在保险服务中。 不过,保险深度和广度还都不够,是我们下一步发展的方向。 上海证券报:创新对于农业保险更显重要? 周延礼:是的。我国保险业目前处在初级阶段,而农业也处在这样一个发展时期,因此,怎样把现阶段的保险服务做好,使其符合农业发展需要,是我们要探索的一个结合点。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探索相应模式。 保险业加大了对产品服务创新的力度,特别是在养老、医疗、住宅、计划生育这方面提供了保险服务,已经取得了一定社会效果。如,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三大寿险公司在县域方面开展了工作,建立农村网点,包括保险站、保险所。目前县一级的保险机构数量有4300多,保险站所有1.6万多,遍布我国城乡;县域销售服务人员接近60万人。从保障来看,保险机构现在提供了1400多亿元保障风险额度,农村县以下的保费收入也接近400亿元。 具体表现在:一是积极参与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的工作,重点在广东、河南、江苏等14个省市自治区,114个县市参与了新农村的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到2007年底,参保农民的人次超过了3017万人,今年估计约5000万人;筹集的合作医疗基金也超40亿元,今年能有50-60亿元。真正在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受益得到实惠补偿的,超过900万人次,涉及支付金额近18.5亿元。 二是在全国七个省开展农房保险,据统计,已超过1280多万户农民参加了农房保险工作。 三是开展了外出农民工的保险。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大约有1.5亿多农民工(包括家属)外出务工,他们的意外伤害、重大财产损失的保险服务也是当务之急,一定要做好这方面的服务工作,这是我们保险责无旁贷的职责。 四是根据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情况,提供养老、意外、母婴健康、独生子女保险等一揽子保险服务。截止到2008年上半年,在北京、陕西、湖南等25个省市,累计有267万户家庭得到了这样的保险保障,支付赔款大概2952万元。 五是开展了探索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这项工作推广有一定难度,主要是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业务覆盖了全国7个省区市36个县,参保农民已经达到6万人左右,保费收入3.45亿元,给付7791万元。 下一步我们还将深化保险服务方式,转变一些服务的模式,用创新思维,推出更加符合农民需要,符合农业保险事业需求的服务和产品。
制度保障三农保险上新台阶
上海证券报:刚才您提到保监会正在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有哪些具体部署?如何让三农保险上新台阶? 周延礼:下一步,我们会结合年底工作,以及明年召开的保险工作会议,做出全面部署。 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23号文件,阐述了对保险业改革发展若干问题意见,强调大力发展农业保险,这实际上是政府推动、政策支持的重要性文件,也是一种制度安排。保监会会同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农业部、发改委等联合草拟了农业保险条例,已经提交到国务院法制办,也列入了国家立法内容,我们感到非常高兴。因为将来农业保险的制度建设,是一个重中之重的工作。 另外,保监会还配合发改委、农业部、财政部的有关支农政策出台相关配套的保险政策。应该说,国家这几年支农的财政力度较大,发改委的专项支农资金把保险纳入其中;农业部也有专项的支农资金;保监会和国家林业局也出台了有关农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林业保险的措施,今年7月份,国家出台了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特别强调了林业保险问题;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特别指出,要对务工农民的欠薪问题,提出一些保险保障,配合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在保障农民工权益、提供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方面做出一些工作。 因此,在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方面,采取的是政府大力推动、政策支持、保险业市场化运作方式,为农民和农业生产所需要的保险保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上海证券报:保险法还在修改中,农业保险条例与保险法之间有什么关系? 周延礼:保险法和条例应有机结合。条例讨论的是一个单独问题,如何把大的法律和单独条例协调好,属于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 在监管方面,如何做好农业保险工作,提高农业服务水平、完善服务内容、加强监管,更好地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等方面,保监会还出台了相关的监管办法。 建立与农村金融相适应的农村保险 上海证券报: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发展农业保险事业的基础是什么? 周延礼:我们以解决粮食生产、农民增收作为切入点,继续做好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不断地总结经验,完善办法,提高水平,加强监管,更规范地推动农业保险制度化、规范化。 2008年,试点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在中央支持、地方财政支持、农民积极参与之上,逐步推动到全国,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最主要的一点,农民欢迎不欢迎、需不需要,通过保险能不能解决问题,这是我们工作的一个着力点、出发点、落脚点。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使之与农村金融有机结合起来。 上海证券报:如何建立和农村金融相适应的农村保险? 周延礼:农村金融在覆盖面上,服务方式上,直接决定了农民的支付能力和水平问题。经济决定金融,金融是经济的核心,要解决保险业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问题,再解决和经济相适应的问题。如我们开展的一些农产品价格保险,效果非常好。 今后,我们通过加强保险业与农村银行、邮政、农信社等机构的合作,可以强化金融对“三农”的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作用,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提高保险业和上述机构的合作层次和深度。 包括:一是建立融资与保险配套合作机制。一方面,由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银行机构完善现有的农业贷款户经济档案内容,增加贷款户保险记录,并将申请贷款户是否参保、参保类别、参保金额、参保年限等内容作为审核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因素;另一方面,由保险公司进一步丰富农业保险品种,提高保险服务质量,发挥农业保险对防范和化解农村信贷风险的积极作用;二是建立农险产品合作开发机制。联合开发小额信贷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借款人财产保险等新产品,并按照“整体推动、市场运作、保障全面、保费低廉”的原则联合推广;三是完善代理合作机制。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具有网点覆盖面广、从业人员熟悉金融业务基本知识的优势,尤其是经过几年的积累,农村信用社已经为几十万农户建立了经济档案,客户基础较好,为农业保险产品借助银行机构网点走向农村市场提供了重要的宣传和营销渠道。它们与保险公司开展代理合作,既帮助宣传和营销了农业保险,为保险公司节约了农村保险营销网点的建设成本,也提高了农民对保险的认识,便于推广贷款保险业务,还增加了其中间业务收入,并能将保费收入转化为存款,实现银保农“三赢”。
小额保险是农村保险切入口
上海证券报:保监会一直在积极推进小额保险,小额保险对农民的生活农村建设有什么优势?在推动小额保险时,如何协调与信贷等金融手段之间的关系? 周延礼:绝大多数农民,大都是低层次的生活状态,太高的保费支出,会使得农民保费支出能力出现困难,也难与保障水平是相吻合。所以,我们要开发一些保费比较低廉,保障比较适度,能够解决农民现实问题的险种。 农民生产主要问题是缺乏资金,他们需要小额信贷支持,但现在又缺乏抵押物,贷不到款。如果小额信贷和保险能有机联手,会比较好地解决问题。如为解决贷款质押问题,能不能让农民用保单作为申请小额信贷的条件,解决生产中的燃眉之急。 目前,银监会和保监会正在研究此类问题。 上海证券报:下一步保监会在积极推进小额保险方面会有哪些举措? 周延礼:目前保险业全面参与三农保险服务效果初步显现,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完善。今年年初,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把中国作为其在全球开展小额保险的试点国家。 我们是农业大国,小额保险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是在人身保险方面。要开发一些适合农民需要的、价格比较低廉的保险,用通俗易懂的方法,切实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特别是人身保障问题。 二是在小额信贷方面。我们要和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农村金融机构合作,严格做好小额信贷的保险工作,既解决农民还贷的负担问题,又解决由于意外、工伤等造成的还贷能力不足问题,这些都要深入研究。 三是在农机保险方面。农业现代化、机械化是提高农民收入的出路,因此,如何为农机具提供保障,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也是将要开展的保险内容。 此外,我们还要继续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加大原有的种植业、养殖业、渔业、经济作物等保险的工作力度,要根据农民增收需要、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开展一些针对性比较强,切实能够解决农民后顾之忧的个性化保险险种。
当务之急是建立巨灾保险基金
上海证券报:您提出要把防灾减灾关口前移,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的分散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这方面保监会将采取哪些措施? 周延礼:由于地震、洪水等巨大自然灾害的发生无法准确预测、损失程度大、影响范围广,因而巨灾风险管理一直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共同难题。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地震、洪水、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尤其是今年的汶川地震和南方雨雪冰冻灾害,给国民经济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的实践经验,建立巨灾风险管理制度以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有效缓解巨灾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巨大冲击,成为社会各界研究的重点课题。 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意义深远。农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建立为防灾减灾、灾后补偿、维护农业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今年雨雪冰冻灾害特别是汶川大地震后,我深深感到建立巨灾保险机制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现在是做这件事情的时候了。保监会也做了大量前期调研工作,主要在政策支持、制度框架,操作程序和经营载体,以及运作方式、管理等方面做了研究,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些初步意见。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一有新进展,我们将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上海证券报:您认为应该采取那些手段和方式,推进巨灾保险制度的前行? 周延礼:我认为有必要首先建立一个基金,采取商业化运作的模式,由政府来进行督导,由行业管理,通过长期积累,形成一个基金制度,应对自然灾害和农业生产当中的一些不确定性问题。利用全社会的资源,利用各种全球保险机制,形成中国需要的农业巨灾保险和巨灾保险的分散保障机制,这是当务之急。 巨灾保险基金可以实现对巨灾保险的单独管理,将全国范围内的巨灾风险集合到一起,进行统一的风险管理。巨灾保险基金可以通过国际再保以及巨灾风险的证券化将风险分散到国际再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发挥它在政府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桥梁作用。 巨灾保险与一般的商业保险相比有一定的政策性,需要政府通过立法等形式给予支持,一方面发挥政府的支持作用,另一方面发挥保险机构分布广、承保、理赔方面的优势。初步计算,通过巨灾机制,经过二十、三十年的积累,对于支付8千万到1万亿的灾后支付,保险完全做得到。
三农保险思路:一巩固、二突破、三创新
上海证券报: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意义?怎样理解农村保险是项事业? 周延礼:经济发展关键是要有制度可依,保险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市场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怎样运用市场机制,首先要进行制度规范。一旦确定下来条款,要有制度保障,要依法监管,这些都必须要由制度体现,这也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客观要求,也是贯彻中央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各项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把农村保险上升为一个事业,这是党中央站在农业、农村、三农战略的高度的重大部署。不但是研究当前工作的需要,更是研究长期发展的需要。 上海证券报:农业保险的下一步发展总体思路是什么? 周延礼:在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下,保监会在三农保险方面将采取更加主动积极的态度,本着先起步、后完善、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发挥国有保险公司的主渠道作用。更好地保障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粮食安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关于三农保险整体发展思路,简单地说三句话:一巩固、二突破、三创新。 具体而言,一巩固:就是巩固政策性农业保险基础,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经验,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稳步健康发展。二突破:以小额保险为突破口,发展农村保险事业,以建立风险分散机制为突破口,提高农村保险服务水平。三创新:服务形式创新,形成保险服务多元化;产品创新,包括小额信贷信用保险的建立,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制度创新,包括农业保险立法及农业风险条例的制定;完善中国再保险制度;尽快建立巨灾保险分散机制。 最终,建立起与农村生产力水平、消费水平和农村文化水平相适应的三农保险制度,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三农保险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