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阀”须尽量前置
    2008-12-18    作者:马樵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于12月10日启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蒲长城说,这次专项整治中,肉制品、乳制品、酿造食品和蛋白含量高的食品等是检查重点,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是重点整治对象(据12月9日新华社报道)。

    笔者承认,在肉类制品等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添加剂超标等现象愈来愈趋严重,因此,把好相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关口,确实很有必要。但是,一些已经曝光的案例提醒我们,食品安全隐患绝不仅潜存于制成品的生产和加工环节,而正在向制成品的原材料及其上游渗透。
    比如曾引起轰动的苏丹红事件,除某些制品及食品里存在违法添加苏丹红现象外,养鸡场的饲料中也发现违法添加了苏丹红。再比如不久前在香港检测出某品牌鸡蛋里含有化学原料三聚氰胺,这也是由于鸡饲料里违法添加了此类物质。日前发生的爱尔兰毒猪肉事件同样如此。爱尔兰警方说,猪肉受到有害物质二恶英的污染,是因为工厂在加工猪饲料时,未按规定使用食用油处理面包干和面团等原料,而使用了工业用机油。这些现象表明,不少非食用物质或者添加剂,其实已早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提前“进入”原材料。
    可见,假若将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关口放到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显然难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依笔者之见,鉴于当今流行以饲料添加剂为主料的养殖模式,对猪、牛、羊、鸡、鸭、鹅、兔等畜禽和鱼类等为原材料的食品,须将“安全阀”前置于其上游各个环节,即:随时监督检查饲料生产厂家是否在畜禽及鱼类养殖专用饲料中掺杂了非食用物质,监督检查畜禽及鱼类养殖户是否在养殖过程中添加了非食用物质。唯有如此,方能从源头上杜绝非食用物质进入相关食品的原材料里,进而确保其下游的制成品的安全性。不然,若仅将监督视线停留于下游环节,仅视其在生产加工环节有否掺入非食用物质、有无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添加剂是否超标等,而对其原材料中是否含有害物质不予提前把关,则难以有效确保食品安全。将食品的“安全阀”尽量前置,正本而清源,才是确保食品安全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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