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调整最低工资的旧痛与新伤
    2008-11-19    作者:单士兵    来源:重庆时报

  金融危机的强劲寒流,让许多企业都强烈感受到平安过冬实在太难。企业破产与民工返乡的风潮,不只是经济问题,同样也是不容轻忽的社会问题。这些,都需要政府通过种种手段来进行有效化解。

  最近一段时间,政府为应对金融危机侵袭推出的制度性救济,也是层出不断。比如,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说,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不过,这个“暂缓举动”,却招致无数公众的斥责。
  尽管说,公众也很明白,在许多领域进行救市行为,本质目标也是在救我们自己。但是,冬天已到,寒气袭人,谁都需要及时的取暖。也就是说,公众对于政府的相关救济手段的诉求,更多时候会体现在救济的效率上——政府的救济政策,应该最直接与最快捷地体恤民生,让那些相对贫弱的群体及时拿到一件过冬棉袄。
  也正是这个原因,让许多公众对于“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感到很失望。毕竟,这个制度意味着,经历过长久吁请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现在终于成为一个休止符了。虽然,“暂缓”两个字,并不意味着政府今后就不再考虑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了,但是,即便是在CPI高企,经济快速增涨的年代,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都在经过漫长年月的等待之后也没有落地,而未来经济沿着下行线滑行,显然又将需要一段漫长的时期。由此就不难推想,再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那一天,公众等得不是花早已谢了,可能是心早已碎了。
  如此两厢比较之下,其实不难看出,在以最低工资补给民生方面,有太多的遗憾与尴尬。政府在以最低工资标准来对劳资进行利益平衡方面,存在着某种制度滞后性,不能发挥出及时的调节效应,导致相关群体利益受损。事实上,这个问题,如同过去公众一直诉求的工资增长与CPI联动一样,都反应出在利益分配领域,制度长期缺乏激励而趋于僵化,长久地停驻不前,在社会经济的风云变化面前表现得无动于衷,这样的制度自然难以产生相应的效率与效益,把太多的民生压力转嫁到那些贫弱群体的身上。
  所以,与其说,公众现在对“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不满,倒不如说,是公众对过去长期不变的最低工资标准积郁成愤——试想,如果在前几年经济快速增长、CPI不断高企的语境下,政府能够迅疾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实行工资与CPI联动,来及时的体恤民生,反哺社会的话,那么,在现在金融危机寒流下,哪怕是政府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也都会获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的。
  毕竟,最低工资标准,是在尊重劳动者的劳动价值,综合考虑劳动力的使用成本以及社会整体生活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来赋予底层劳动者特定的权益,来保障其基本体面的生活。这本身既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个民生福利问题。对于民生问题,政府听取民间的疾苦声,不让民生负担加重“痛苦指数”,就必须进行及时的动态处理,这才是政府的善治。否则的话,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长期治标不治本,到关键时候反而无所适从。旧的问题没解决,就被新的问题来给覆盖了,这时推出的制度救济,自然会让人面对新伤,想起旧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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