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之外的民生救济
    2008-11-19    作者:燕农    来源:西安晚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出通知,强调要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11月18日《西安晚报》)

  华尔街金融风暴的蝴蝶效应依然在蔓延,国内的中小企业也进入了重要的经济战略视域,各种有助于中小企业度过“寒冬”的措施频繁出台,以至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这个保障民生的硬杠杠也不得不暂时让步。中小企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上升,无疑是此次经济下行过程中的观念性收获,但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能否有力缓解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困境,值得怀疑。
  虽然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完善,但现实中中小企业工资标准基本上属于市场定价,种种情势下无视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并不鲜见。中小企业此前在最低工资标准逐年提高的过程中,也未见伤筋动骨,说明此番风雨飘摇多缘于工资之外的因素,譬如原材料价格上涨、外需内需疲软等等。所以,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过给了中小企业心理上的支持。
  而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或许是一个“利好消息”。众所周知,我国的社会保障是以缴费为基础的预期强制性方式,集中于中小企业的就业人员多以灵活就业为主,而这部分人需要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自行缴纳社会保障费用的一部分甚至全部。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七八十元,灵活就业人员自己所需承担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费用也要随之上涨。一份调查显示,社会保障是居民最为关心的问题。换言之,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普通劳动者所损失的收入数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少缴社会保障费用来冲抵。
  是故,如果说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迫于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有一定的政策合理性,那么也给怎样救济民生提供了一个“另类”视角——最大程度提高社会保障的公平和质量。从报道来看,与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并出台的,还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节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可采取一次性措施适当降低一定时期的缴费费率;同时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会降低或提高封顶线等等,说明政策层面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在外需疲软的情势下,内需无疑是拉动经济增长、帮助中小企业度过“寒冬”的重要途径。但是内需不只有赖于居民收入的提高,更有赖于社会保障的公平和充分。总之,中小企业需要支持,民生也需要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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