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海航空四十余位机长同时报请病假;3月28日,东星航空11名机长集体“告假”;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14个航班因飞行员闹情绪,在飞到目的地上空后又全部返航……系列罢飞事件引起民航总局的高度关注,4月1日,民航总局召开紧急会议,表示对此次东航事件的带头人,总局将给予严厉处罚,最高可至终身停飞。(4月2日《广州日报》)
“天之骄子”们为何竞相与航空公司交恶?究其原因,不外乎利益。
2004年时,我国当时飞行员总数约有1万多人,基本能满足国内700多架飞机的正常飞行。但随着民营资本的相继进入,飞机在增加,飞行员缺口也随之扩大。据民航总局预测,到2010年,我国航空运输机将达1250架,需补充6500名飞行员,而目前年培养数只有600名到800名。巨大的缺口,自然促使民营航空公司挖国营航空公司的“墙角”。
而国营航空公司也非“善辈”。民营有钱,国营有权,民航总局联合5部委发文要求“飞行员辞职必须征得原有单位的同意”,而且要赔偿原有单位“70万至210万元不等”。一纸规定直接捆住了飞行员跳槽的翅膀。然而,更严重的是,飞行员即便打赢了官司,给付了赔偿款,档案却依旧被扣,无法履新。而这或许才是飞行员集体“罢飞”的关键原因所在。
飞行员与航空公司出现矛盾,其实并不希奇,国外也曾屡屡发生。然而,值得我们借鉴的是,国外在解决这一矛盾时,往往是通过工会的力量。一方面,飞行员通过工会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航空公司通过及时与工会沟通,有效避免“罢飞”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即使发生“罢飞”,由于工会的组织性,事件也能在有序中进行,不至于造成恶性事故。令人遗憾的是,从国内近期发生的多起“罢飞”事件看,都没有见到工会的身影。
其实,当前我们的一些航空公司也不是没有工会,然而正如其它行业一样,工会的力量往往比较弱。现有的工会在人、财、物方面严重依附于所在单位,很难依法有效履行自身职责,化解劳资矛盾的能力十分有限。
飞行员工会的缺席,无疑是导致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矛盾难解的关键原因之一。有鉴于此,我们的航空公司工会应有所警醒,应借此机会推进工会自身的改革,探索新的长效机制,使工会能够在法律范围内有效履职,妥善维护职工和公司的权益,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和共赢。而这,也正是当前企业工会发展的方向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