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明星代言虚假广告
    2007-04-02        来源:经济参考报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真的没人能管?

    凭借网络迅速走红的相声演员郭德纲,最近又“火”了。不是因为精彩的新段子,而是由其代言的“藏秘排油”广告被中央电视台作为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范例”曝光。近年来,由于明星代言广告虚假宣传而引发的风波屡见不鲜,但名人因此受罚的案例却堪称罕有。 明星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让消费者对其所代言的产品或服务产生信任感,并且购买了这种产品或服务。如果出现问题,明星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而产品屡遭曝光让一些消费者开始对明星代言广告产生排斥心理。不少人质疑,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忽悠消费者,难道真的没人管得了?[详情]

美国:名人代言广告纠纷少

瑞典:名人代言广告制约多

    名人广告在成熟的商业市场司空见惯。在美国,演艺及体育明星充当企业或产品代言人的现象十分普遍,但因此惹出法律纠纷的却很少,这要归功于美国广告法规严格详尽,还有名人本身十分注重自己的形象。美国广告法没有专门条款对名人做广告设限,名人广告与其他任何形式的广告一样需要遵守法规。[详情]

    在瑞典的媒体上,时常可以看到名人拿着某种产品微笑的广告。斯德哥尔摩商学院研究市场营销的米卡埃尔·达伦教授说,企业借用名人来缩短其品牌的市场推广期,而名人则借助企业广告在媒体的频繁曝光来增加其个人的公众认知度,这已经成为企业和名人之间一种互惠互利的行为。[详情]

找准品牌诉求的价值点

    快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同,需要一个生动、形象的品牌标志。品牌独特价值的建立需要长期持续的传播。虽然确认一个明确的品牌特征或个性相对容易,但是要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同样的鲜明的认知却不是一件容易事。品牌价值和定位可以反映在产品设计、包装、店面布置和广告诉求等等方面,但通过恰当的选择明星代言人可以达到很好的效果。 明星在拥有极高知名度的同时,也拥有鲜明的个性,尤其重要的是这样的个性是被广大受众接受和认可的。因此,通过明星代言可以快速在受众中建立同一价值的关联,积累自身的品牌资产。[详情]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该当何罪”

    2006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调查表明,近七成消费者在最近一年因虚假广告而权益受损,有近半数接受调查者“很不信任”商业广告,近八成消费者认为代言人应为虚假广告承担连带责任。据了解,国家相关法规并未将虚假广告代言人列为处罚对象,曾经呼吁的“明星广告诚信档案”也未建立。明星、名人代言虚假广告,除了道义上的谴责外,最大的损失也许只是“观众的信任”。[详情]

名人代言非神话

    名人代言广告由来已久,有愈演愈烈之势。法国TNS调查机构的统计显示,不计其他媒体,2004年仅法国电视台播放的名人广告就达684条,比2000年增加了44%。名人代言广告对企业和名人双方是互利的。企业看中名人的人气,名人则能赚钱和提高知名度。因此,企业要选对人,否则花钱不一定能赚来吆喝;名人要选对品牌或产品,否则会降低自身的公众信任度。[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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