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信托案”谢幕“资本枭雄”葛政获刑
    2008-07-18    作者:孙文祥    来源:市场报

  喧嚣一时,有着“江南第一猛庄”之称的金信信托案,终于在2008年之夏谢幕。
  2008年7月14日的上午,涉案被查整整两年半之后,对“金信信托案”的主角葛政,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葛政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40万元。

资本“鬼手”

  葛政,1961年8月30日出生,祖籍浙江金华东阳市。高中毕业后,葛政进入工商银行金华市支行,刚开始在工行的信贷部工作,后来金华工行成立信托部后,葛政便担任了该部门副总经理。
  1991年,金华工行信托部从银行分离出来,单独成立了金华市信托投资公司(下称“金华信托”),发起单位包括金华市财务开发公司、工行金华分行等9家单位,葛政仍担任投资公司的副总经理。
  组建伊始的金华信托,仅有7个人,5000万元资本金。虽然偏居浙中一市,金华信托却屡屡推陈出新,并借此脱颖而出。1992年,金华信托公开发行浙江省第一只共同基金“金信基金”,因交易活跃,创当时国内每份基金单位的最高成交价8.27元,年交易量突破8亿元。一时间,金华信托在业内享有“北有淄博、南有金信”的美誉。
  1993年5月,国家进行第四次信托整顿之前,金华信托进行了股份制改造。通过定向募集,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1.2亿元,成为浙江省首家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亦更名为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金华信托成立证券总部后,在葛政的授权下,徐涵江、陈唯贤等人制定《金信证券管理总部运行大纲》,开展国债理财业务。转向国债投资的背景是1995年经济泡沫破灭时,金华信托曾亏损近亿元,遭遇生存危机。
  1997年,葛政被任命为金华信托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就是在这个平台上,葛政赢得了资本运作“鬼手”的名头,葛政和他的团队也一步步走向“非法吸存”的深渊。
  在1997年9月至2002年7月间,徐涵江、陈唯贤等人获得葛政的书面授权,采用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与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城关天长商店一医门市部、东阳市梦宝寝具有限公司等183个单位签订委托理财合同及补充协议共275份。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共计22.2亿元。

金信“崩盘”

  此时,经过20多年的发展,国内1000多家信托公司经过大浪淘沙后,仅剩50余家。在国内信托业第五次整顿接近尾声时,金信信托不仅顺利过关,同时还拥有信托和证券两块牌照。
  但貌似红红火火的金信信托,已经在“非法吸存”的路上越陷越深。2002年7月初,《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实施,为规避该法规,时任金信信托总经理的朱江平向葛政请示,采用口头承诺的方法募集资金。
  葛政指示称:只要不是书面承诺保底收益都可以做,因为书面承诺保底收益是会被抓住把柄的。
  为此,朱江平召集业管会成员商议决定,由营销人员口头向委托人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来募集资金,而在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上则写明“预期收益率”或“预测收益率”。
  在2002年7月至2005年7月间,金信信托共募集资金51.7亿元。而每一阶段所募集的资金均被投资证券市场。
  但金信信托在二级市场上的炒作,往往受到资金到期的限制。除了借新还旧,金信信托还不断对投资股票斩仓,用以维持资金运转。到停业整顿之时,金信信托手中几乎没有股票,而二级市场亏损高达34亿元。
  2005年10月15日到12月30日,是葛政在金信信托的最后75天,也是金信信托最关键的75天。这次“出山”的葛政被任命为副董事长,具体负责金信信托的全面事务。
  葛政最终无法阻止金信信托的崩溃。除了巨亏于证券市场,金信信托还对外贷款、担保、投资,牵涉资金达到18亿元,这部分投资也多是有去无回。
  为切断风险,监管部门于2005年年末以“违规经营和经营不善、造成较大损失”为由,宣布金信信托停业整顿。
  2007年1月26日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8年7月14日的上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葛政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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