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与现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相比,新口径调整了币种口径,更重要的是,从分子(贷款)中扣除了六项,往分母(存款)中增加了两项。从调整中,我们可以看到三大政策意图。
第一,继续加强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通过信贷杠杆促进调结构。这次调整,从分子(贷款)中扣除了支持小微企业再贷款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此前,还将“三农”专项金融债、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支农再贷款等对应贷款从存贷比分子中扣除,这明显表现出激励商业银行贷款向“三农”和小微企业倾斜的意图。
目前,信贷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已经很大。3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农村贷款余额、农户贷款余额的同比增长率都远高于贷款的整体增速,只有农业贷款余额的增速较低。这对调结构起到了促进作用。存贷比计算口径调整,可以起到巩固和继续加强的作用。但我们也要看到,信贷杠杆没有对产业结构调整起到明显的支持作用,3月末,房地产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8.8%,而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仅增长5.5%。今后,信贷政策应该在这些方面多花些气力。
第二,继续对经济实施“微刺激”。分子减而分母增,可以使银行存贷比降低,它们在这方面受到的约束减轻,放贷能力会得到增强。有人估计,这次调整可释放几千亿资金。多项“微刺激”实施后,信贷对经济增长特别是对投资的支持增强了,在1-5月的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中,贷款的增长比较快。但是,从投资增长的情况来看,“微刺激”对基础设施投资的支持力度显然要大于对制造业的支持力度。如何让存贷比计算口径调整放出的“活水”浇灌到实体经济的“地”,可能是下一步需要考虑的问题。
第三,鼓励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拓宽资金来源。这次调整,将银行对企业、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加入到存贷比的分母(存款)中来,这是银行现在没有但将要推出的业务。它还体现出两个思路,一是具有明确稳定资金来源的贷款,无需相应的存款资金进行匹配;二是存贷比计算口径可以根据银行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变化而调整。那么,今后银行放贷无需都得到传统存款的支持,它们为拓宽资金来源而进行的金融创新,可能得到监管部门的支持和鼓励。
实际上,近年来,随着理财、余额宝等金融产品的发展,银行吸收存款的难度越来越大,存款余额减少的现象多次出现。商业银行被允许拓宽资金来源,可以增强招架之功。但是,如果放任过度的金融创新竞争,那资金成本就会大大提升,超出实体经济的承受能力。存款是成本较低的资金来源,今后存贷比计算要将其他资金来源加入分母,但应该坚持以存款为主体,加入的其他资金来源也应该类似存款,以抑制资金成本的上升。这也是存贷比指标不能废除,不能被净稳定资金比率等指标替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