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央行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开放提出30条意见。这为上海自贸区勾勒了未来金融改革的愿景,体现了大胆改革的精神。《意见》有张有弛,开放与监管并重,在一些金融重点领域有较大突破,体现了试验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原则。
笔者认为,“自贸区金改30条”最耀眼的地方是第十条
“稳步开放资本市场”中所提及的“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按规定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场所进行投资和交易”。这就意味着,在自贸区内无论是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企业都可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金融期货交易所进行股票、期货品种等投资和交易。
长期以来,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进入证券、期货市场虽然也有行业性限制,但都不是那么严格,可谓是有管制、有条件的进入。但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期以后,我们对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有非常严厉的管制。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以及客户从银行融入信贷资金,其中一个严格附加条件就是不能购买股票和期货品种。
现在包括工农中建交五家大型商业银行在内的大部分银行都进入到了自贸区内,这个口子开得确实不小,着实出乎预料。现在就看如何把握“可按规定”这个定语的程度,还有就是监管部门对分账核算单元如何监管了。
《意见》中“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以及“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可按规定在区内金融机构开立非居民个人境内投资专户,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这种投资便利化金融举措对于促进资本流动,激活投资者投资境内外、区内外投资市场具有积极作用。从资本外储管理角度分析,更加有利于吸引境外资本,更加有利于鼓励投资者走出去投资,消化居高不下的外汇储备。同时,为人民币走出去,为资本项目下完全可兑换积累经验、夯实基础。
《意见》对境内证券市场构成实质性利好,也是境内投资者的大利好。在为这个大突破叫好的同时,如何防止信贷资金进入股市、期市给银行带来的金融风险,对股市期市带来的冲击也不无担忧。这需要监管部门、商业银行认真思考,要有预防金融风险的应对之策。
“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账户、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以及其他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可自由划转”也是亮点之一。但是,实现分账核算管理如何管?分账核算单元与区外账户防火墙如何隔离,都需要费一番思量。
仅从《意见》本身来说,给区内居民、非居民个人投资者、企业、金融机构等提供了难得的面向全球投资和发展的机会机遇。
关于利率市场改革,《意见》步子迈得较小、过度谨慎。只是提出区内金融机构实现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的先行先试和条件成熟时放开区内一般账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仅提出
“放开区内一般账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而且还加了一个“条件成熟时”的定语,只字未提人民币活期利率放开管制的时间表。
自贸区金融放开后最大的挑战是,如何防止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行为,以及国际短期资本像借道香港一样借道上海自贸区大举进入内地,冲击内地汇率等市场,酿造金融危机隐患。希望央行相应的实施细则尽快出台、尽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