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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峡号”从福建平潭澳前码头首航开往台北。该航线开通进一步彰显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两岸主通道功能,凸显平潭的枢纽地位,也必将推动两岸形成更大范围的交流合作,促进经济、文化、社会的融合发展。记者
林善传/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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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近日再迎政策利好,率先实行工商制度改革,放宽市场主体准入,这令包括台商在内的投资者在平潭创业出资压力减少,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登记”。
专家、台商和有关负责人认为,在平潭封关进入倒计时的重要时刻,平潭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把平潭的软环境建设带入新阶段,有利于平潭积极争取自由港政策和自由贸易区试点。
率先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登记改革及相关配套制度新闻发布会近日在福州举行。据悉,《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11月26日经省政府常委会议审议通过,29日公布施行。平潭已研究通过《办法》的实施细则,12月1日起公布施行。
据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长黄培惠介绍,十八大以来,中央相继就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办法》在此背景下出台,主要包括9方面内容:
——先照后证。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外,都实行后置管理。商事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不需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经营活动。
——直接登记制。将台资企业直接登记制向实验区所有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延伸,企业免于提交审批机关文件,直接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及出资责任等,商事登记机关只登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申请人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缴付出资后,凭验资机构证明向商事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并作为备注事项记载于营业执照中。
此外,还包括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放宽经营范围登记、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自主选用名称、建立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外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
其中,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是此次商事改革的亮点之一。黄培惠举例说:“比如,过去我们实行实缴制,要求股东在2年内出资到位、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总资本的20%等,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后,股东或者发起人可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自行分批进行缴纳。”
不过,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并不意味着投资者可以随意乱报注册资本。黄培惠表示,股东或发起人最终是以自己认缴的资本数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比如我认缴1000万元注册资本,实际缴纳只有100万,但在公司最后终止清算时,必须按1000万元承担责任。”
另据黄培惠介绍,继平潭之后,明年一季度之内,福建将在厦门市、泉州市、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保税港区、福州台商投资区等,试行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明年9月之前,在福建省全面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台商喜迎四大利好
在平潭生活了10多年的台商薛清德,2日从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叶木凯、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尤猛军手中接过《企业营业执照》,这是福建省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后颁发的首张《企业营业执照》。
据了解,薛清德此次申办的是百货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上周五递交材料,这周一就拿到执照。他说,“现在直接登记非常方便。注册资本改为认缴登记制,也极大减轻我们的资金压力。”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1日印发了《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商事登记机关开始向商事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
“为了制定实施细则,我们先后到珠海、深圳和台湾地区考察,充分吸收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周青松认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给包括台商在内的投资者带来四大利好。
一是放开了登记名称,可更好与台湾本土名称惯例对接;二是鼓励类、允许类的企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登记,不用提交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就可先行办理营业执照;三是减轻台商的出资压力,台商出资以什么投资方式、多长时间到位,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四是经营范围由企业自主选择并可灵活表述,与台湾习惯做法更接近。
“我和平潭工商局局长开玩笑说,要做好充分准备,应对台商排队登记的情况。”周青松说。
“注册门槛降低了,成本减少了,手续简化了,这对吸引更多人来平潭投资创业有非常正面的意义。”平潭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李云辉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2日他到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证大厅,看到窗口上已经贴了新的商事登记制度说明。
“我已经叫协会工作人员多准备些《办法》和实施细则相关资料。台商来了,可以发给他们。”李云辉说。
“台商投资数据更新得很快,10月底平潭的台企还是132家,短时间内又增加了10家。”平潭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秘书长王家龙说。
据记者了解,平潭已于2012年在台资准入方面先行先试“直接登记制度”,此次进一步向鼓励类、允许类的外商投资企业延伸。
根据2011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平潭的发展定位是“两岸交流合作的先行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示范区、两岸同胞共同生活的宜居区、海峡西岸科学发展的先导区”。
备战自贸区试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以建设自由港为目标,探索创新两岸合作模式,进一步提高投资、贸易、金融、出入境、航运便利化水平。”福建省委书记尤权表示。
在11月25日召开的福建省委九届十次全会上,尤权说,今年以来,福建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成功召开平潭建设部际联席第一次会议,积极对接落实中央赋予的7个方面28条支持政策,进一步细化和出台了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营业税优惠、对台小额贸易、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监管、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等具体政策措施。加快口岸、进出岛通道、环岛监控和信息中心等四大基础设施建设,加紧做好实施海关“分线管理”特殊监管模式的各项准备,可望于年底实现封关运作。
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平潭将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管理模式。目前,平潭岛封关运作已进入倒计时。封关后,平潭本岛324平方公里都将成为海关特殊监管区。
周青松说,封关运作,就是实现分线管理的特殊监管模式。具体包括五个关税、一个企业所得税和检验检疫的便捷通关。五个税就是减税、免税、保税、退税和选择性征税,将对符合产业导向和目录的企业实施15%的企业所得税。检验检疫将实行一线检疫、二线检验的措施。这是封关后具体的主要优惠和便利。
周青松认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在此优惠政策上的再一次利好,将产生“优惠之优惠”的“政策洼地”作用。第一,降低准入门槛,相当于敞开大门,鼓励所有有意于到平潭创业的企业进入,提高登记效果,建立和完善商事主体信用基础;第二,有利于转变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政府职能,建立一套与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政策相匹配的政府运行模式,特别是在审批制度上形成倒逼机制;第三,平潭作为先行先试区,将在福建全省发挥突破口作用,形成特殊政策的磁吸效应和扩大效应。
周青松透露说,“今年初,福建省委省政府申请平潭实施自由港政策的报告送上去以后,得到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支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的精神,可能产生下一批新的自由贸易区实验区。平潭将争取成为继上海自贸区之后,进入自由贸易区的新的试点地区。”
“当然,自贸区有些政策我们暂时还没有,特别是金融政策、船舶免税登记政策我们还没有。我们会和省政府一起向中央部委争取支持。”周青松说,“封关之后,争取使自由港政策或者自由贸易区试点落在平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