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扫垃圾短信须“治理升级”
2013-11-19   作者:吕毅品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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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戏称无孔不入的垃圾短信是“早晨治赖床”、“夜半还在忙”,而现在更“瞬间让人狂”。媒体报道,“伪基站骚扰”成垃圾短信升级版:手机突然失去信号,十几秒后信号回归,随之而来的还有大量卖发票、求汇款、中大奖之类的短信。

  实际上,针对扰人的垃圾短信,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大量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效果。然而,垃圾短信也通过技术手段的升级换代产生了相应抗体。干扰和屏蔽运营商信号、趁机搜索附近手机的伪基站,正是这种“新技术”的代表,这也意味着,治理垃圾短信的方式更要同步升级。

  垃圾短信的驱动力是“利益升温”。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近日发布的《2013上半年垃圾短信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仅2013年上半年,诈骗短信就给全国手机用户造成了超过3000万元的经济损失。另有报告称,初步估计骚扰电话每年通信费高达54.8亿元,垃圾短信产生花费可达35.6亿元。

  一方面有合法商家通过垃圾短信“轰炸促销”、非法商家借由垃圾短信推广“业务”的需求,一方面存在大量不断升级技术设备、拓展传播手段的所谓“短信公司”;再加上部分电信运营商提供传播渠道,伪基站等技术设备生产、售卖方提供技术支撑,垃圾短信背后,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治理垃圾短信,务必斩断这一利益链条。

  违法成本过低也从客观上助长了垃圾短信的蔓延滋生。据媒体报道,伪基站设备5万元一台,“好的时候每台机器每天能赚5000元”;而根据无线电管理条例,类似使用“伪基站”干扰通信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也只在没收设备和非法所得之外,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其间巨大的“利差”,难免让很多人铤而走险。

  细加分析可见,利益链条各主体的查处,涉及公安、工商、通信管理、通信运营商等多部门。比如,短信内容涉及商业广告、促销等,属工商部门管理;涉及招嫖卖淫、诈骗、倒卖枪支等违法行为,则属公安部门管理。由于缺乏协调机制,现实中往往出现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的治理格局,难以形成打击合力,无法互相配合、互相督促。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相关法律制定、协调执法机制,加强举报机制建设、动员社会监督,联合技术企业、形成查处合力……治理垃圾短信,正是社会治理具体而微的体现。能不能管好,考验着治理水平,更考验着改革担当。面对久治不愈、越治越甚的“升级版垃圾短信”,相关管理部门是该拿出点过硬的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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