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称,正在研讨中的养老体系改革顶层方案,可能将在缴费主体、统账模式上,现城镇职工和事业单位人员两套社保体系形态“趋同”。事业单位养老制度要逐步和企业的基本养老制度并轨,实现统一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统账结合模式。(10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关于养老制度改革的消息,最近几年里每一次出现在社会上,总是会引起强烈的舆论反响,政府有关方面也一直在向外界释放出改革的信息,但从效果来看,改革的推进却非常迟缓。中国养老制度的最大问题是根据职工退休前所属单位的性质,分为企业待遇和机关事业单位待遇,企业退休者养老金的发放根据其缴费年限长短和个人账户缴费额多少来确定,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者的养老金则实行财政支持的现收现付制度。这种“双轨制”的一个直接后果是造成了两种身份的退休者在退休待遇上的不公平,一个企业的高级工程师退休后,其养老金很可能不如机关事业单位中的门卫,更不要说那些在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退休者了,其养老金的丰厚程度已经远远超过社会的平均水平。 一些效益比较好的企业可以为职工缴纳较高的退休金,有的甚至可以开列补充养老金,从而使退休者享受较好的退休待遇。但是,面对市场的激烈竞争,企业的创利能力本身就很差,效益好的企业大都是一些占有垄断资源的国企,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大量民营企业很难为职工提供优厚的养老保障。这就造成了企业职工退休后养老金低下,甚至不够应付退休生活的窘迫状况。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最近几年,国家逐步提高了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标准,希望以此来缩小两种身份退休者的差距。但是,在养老基金本身就已出现一定程度空账的情况下,国家在这方面能够施展的空间已经越来越有限。其实,这种“双轨制”的产生本身就违反了国家在养老方面必须守住的公平底线,这才造成了目前左右支出的困难局面。因此,改革的关键是必须打破这种“双轨制”,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者在同一政策框架下享受养老待遇。目前,有关方面正在研讨中的养老体系改革顶层方案,准备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者的养老制度与企业退休者并轨,这是改革的一个正确方向,如果有关方面能够在这个方面“破冰”,就可以建立起公平的养老制度,弥合社会因此而产生的裂痕。 由于养老金“双轨制”已实行多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者普遍从中得利,特别是具有公务员身份的退休者,更是在退休后成为社会上享受丰厚待遇的特殊人群,置身于“宝塔尖”上。当改革要触及这部分人利益的时候,必然会遭遇很大的阻力。因此,养老制度的改革,必须触及一部分既得利益群体,这个既得利益群体就是政府部门的公务员队伍。政府部门掌握着养老制度顶层改革方案制订的权力,如果不能触及自身利益,那么其设计出来的方案很可能会与民众的期望产生距离。但是,养老作为一种必须由政府承担起来的公共事业,政府必须守住公平的底线,如果放弃了这个公平底线,就会滋生各种问题。养老金“双轨制”的产生并衍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就是一个现实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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