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的脚步又近了。 在6月26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作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称,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2013年,城镇化成为中国的热词——地产商在这里嗅出无限商机,地方政府在这里发现新的增长点,农民在这里看到进城的愿景……经济学家厉以宁说,城镇化是扩大内需最大潜力。这话在发改委主导的《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中,有更直接的畅想,“城镇化将在未来10年拉动40万亿投资”。 目标有了,接下来就是选择道路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等提法,显然具有标杆意义。用业界的话说,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各类城市具体的城镇化路径。 但上路之前,其实还是很有必要问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契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城镇化?有一点是肯定的:中国的城镇化,应该是中国农民的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于此而言,这些年粗放而原生态的城镇化,显然是值得警惕、至少是值得反思的。土地的城镇化、房子的城镇化,一旦超过人的城镇化,自然就会为“空城”、“鬼城”等乱象预留伏笔。 在这样的背景下,考察“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的路径选择,笔者以为,绕不开三重追问: 一是眼下城镇化遇到的问题,果真主要集中在小城市、小城镇吗?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主任陈耀曾说,“近几年城镇化速度也比较快,一些县、地级市等农村转城镇户口已很宽松,只要有固定工作、住房,基本可实现”。早已成为现实的事情,今天再大张旗鼓去“展望未来”——群众已经过河了,政策还在摸石头? 二是城镇化要推进,能绕得开户籍制度改革的门槛吗?且不说小城市的户口早就基本呈现“门户开放”的状态,就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一些不算小的城市也在户籍政策上打过主意。不管是怎样的城镇化,首先是人的权益与自由的均衡与平等化,如果小城镇的户口继续与大城市的户口不能
“通存通兑”,就算小城镇完全取消二元差别,又有多大现实意义? 只有全国层面的户籍制度改革才能疏解这些问题。哪些是中央要统筹解决的,哪些是全国层面可以自由流通的,哪些是不同地方需要无缝接续的……这都不是一个地方性“落户”就能一劳永逸的事情。全国人大财经委刚刚提交了一份调研报告,这份报告认为,要用改革和市场手段,尽快解决制约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户籍藩篱。 三是“全面放开”之前,成本与管理的账单算清楚了吗?“落户”的意思,当然并不是指向那一本色彩各异的户籍卡,而是指向市民化的权益与自由。有人说,这个用不着担心,户口有了,还愁什么医疗、教育、住房会不对等吗?这话从逻辑上可信,但还要面对一个现实:小城镇或小城市的资源能源总量基本是个定量,一旦“落户”政策扩张了城镇人口,公共服务不会因为面饼摊大了面积而
“质量缩水”吗?此前有学者表示,一个农民工市民化后的成本为10万元。当然这个数字会有地区差异,但城市在给他们派发户籍卡之前,真的做好公共服务与管理的增量式扩容了吗? “自由多一分,经济长一寸。”今天的中国城镇化,固然要循序渐进,由跬步而至千里,但如果不能从自由迁徙的藩篱入手、直面城镇化中的“硬骨头”与“深水区”,小步慢跑的姿态,也许未必是最佳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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