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成都的经验是不是还是靠政府起主导作用,如果上升到全国政策制定层面的话在多大程度上有普遍性?
答:成都的情况也可以说是政府主导,但是必须分清楚什么是政府主导,它的含义非常模糊。通用的模式是政府把农民的地拿到手里再拍卖。但是这样政府就变成游戏的一方了。我的看法是成都的政府主导里头包含另外一个内容,即确定农民的权利,承认农民的权益,搭建一个交易的平台,承认农民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合法性。
北京市郑各庄现在的情况也类似。北京几任市委书记到郑各庄都说搞得好,但是国土部门不敢去,因为一去就面临违规的问题。原来就是耕地,现在都变成建设用地了,都变成高密度的空间了,跟现行的法律法规正面冲突。
要搞产权确权没有市委市政府发的文件不行。政府的作用不可替代,但是还要看政府是不是帮助农民确定权利,允许这个权利运转起来,给这个权利提供一个合法的空间?为什么合法空间很重要?因为这涉及预期的稳定。如果政府不保护它,甚至打击它,那么这个交易不可能长久。
这个经验是不是可以带动全国。我的看法是抽象的东西才会变成全国性的,任何具体的操作都有地域性。所以就要对成都的经验进行抽象。政府要用自己的合法强制权力确定给农民权利提供保证,然后给权利的运转、转让提供平台,组织市场秩序,组织公平的交易,然后发现价格,用价格来配置城市化土地资源。这种抽象层面的经验是全国的,当然还要取决于全国的立法和政策制定者们怎么看。
问:成都政府的做法是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那么政府的收入会降低,那它们为什么还有这个动力去做这件事情?
答:这是非常好的问题。不过要看到,首先,现在在成都的改革当中,成都政府还远远没有纯粹变成裁判员,一年五万亩的土地还在征,这个停了成都的建设就会受影响。我们现在也不敢说成都已经完全成功了,但是我们在做这个研究的时候关注到了一个问题——如果集体交易越来越大,土地财政怎么办?所以我们有一个子项目研究,结论是征地收缩以后,地方财政的基础要发生变化,要逐步扩大资源税和房产税,让地方的财政收入不再是当运动员获得的收入。
这里就出现了第二个问题,就是当征地收缩以后,现有的地区财政平台怎么转型?这是一个我们在研究当中的问题。好在现在全国已经开了几个头,就是进行资源税和房产税的试验,把这个跟收缩征地结合起来从长远来看是非常重要的。
问:土地流转这种模式非常好,会不会出现比如说有一天北京的土地少了,把湖南的耕地、宅基地指标卖给北京这样的情况?
答:这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事情。我们也在研究半径的问题,结论是半径越大差价越大就越好。经济规律是在越穷的地方,地价就越低,在市中心地价则较高。我下乡在黑龙江,我今年到下乡的地方看,当时的连队全拆掉了,形成小集镇,这叫垦区的城镇化。连队一拆掉,建设用地算下来节约40万亩。现在当地不知道怎么用了,只能是复垦打粮食。我就跟当地人说,这建设用地里头还有资产呢,就是原来盖房子的权利。如果能把40万的指标卖到重庆去,或者把贵州的地卖到上海去,这对城乡统筹、对区域协调发展、对收入分配意义非常的大。当然,现在中央政策是不允许跨省交易的。为什么禁止跨省呢?就是担心执行上有问题。下一步能不能跨省,挑战很大,还要一步一步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