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相关会议宣布,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而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成为试点范围。我们认为,该政策是中央实施结构性减税、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它很可能宣告了一轮以中央让利为主的财税体制改革大潮的序幕。 今年以来,服务企业普遍遭受着高成本运行带来的经营压力,如资金成本高、劳工成本上涨快、税费高等,由此也就减弱了企业增长动能,如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增速今年1-9月增长只有9%,为激活市场活力,实施结构性减税以减轻企业负担也就势在必行。 增值税扩容是比较好的减税方式。我国增值税的税基主要是第二产业中的工业和第三产业中的批发零售业的增加值,营业税的税基是第二产业中的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中除批发零售业外的其他行业的流转额。当前服务业按营业额全额征税,而且服务的每个环节都要征税,无法像增值税一样抵扣,这样就使得营业税存在诸多重复征税现象,增加了服务业的税负。研究发现,2008年,中国已有11个省市的现代服务业税负超过了规模以上工业的税负,而这直接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导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落后,2010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只有43%,离十一五规划目标仍有0.5%的差距,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比重,一般在
50%-80%之间,其中印度2008年的服务业比重为53.7%,而美国高达76.9%。 当前我国要刺激服务业的发展,实现十二五期间的服务业占比目标:服务业增加值比重2015年达到47%,年均增长4%,高于十一五目标,就必须针对服务业实施特殊的减税政策,这次政策出台就是希望以服务业管理比较规范的上海为试点,更好地支持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并以此积累更多经验,为十二五期间推广全国做更好的准备。届时全国服务业的税率水平都有望降低,这不仅将刺激整个行业发展,而且还会产生一系列明显的经济社会福利效应,如很多服务业以前不纳增值税,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导致购买其服务的下游企业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当它们改纳增值税后,其下游企业由于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实际税负也可能会有所降低;它们自身税率的降低以及随之而来的经营成本下降会带动相关产品或服务价格的降低,这也有利于控制物价水平,改善民生。 从此次试点内容来看,税率优惠也超预期,如方案提出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这表明部分急待发展的现代服务业部门,如生产性服务业很可能将适用更低的增值税率。 在现行的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分配中,存在着财税分配和支出严重不匹配的现象,如地方税收占全国税收比例较小,但是支出责任却较大,由此也就异化了许多地方政府的行为。此次中央为解决该问题主动地让利,如试点方案指出,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这意味着中央将本应属于中央财政的增值税收入留在地方,这样的政策导向无疑有利于刺激地方将增值税从商品流转领域向服务行业转移,从而更好地刺激当地服务业发展。 当然,仅有这样的改革措施对于改变当前中央和地方过于失衡的财税分配结构仍是不够的。我们预计,为应对当前经济下滑的态势,中央还会让更多利给予地方政府,更好支持它们激发当地相关产业和社会福利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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