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为确保明年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标准为10%。 从土地出让金中按比例提取教育资金,无疑是实现“教育费用占4%”目标的一种选择。但是否是一种好的选择,值得讨论。 首先,政策能否被执行到位。时下,不少地方过度依赖房地产来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尤其是依靠土地出让金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许多县市财政成了名副其实的“土地财政”。在此背景下,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教育资金,进行专户管理,虽是教育之福,也是从政府口中夺食,地方政府会答应吗? 以往曾有一个政策,要求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廉租房建设资金,其效果如何,实践给出了最好的回答。审计署曾经公布过19省市2007年至2009年廉租房保障情况审计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在此期间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试想,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廉租房资金都如此之难,而今要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教育资金,谁能保证? 其次,土地出让金收益难以确定。由于无法核实土地开发成本,每年全国有多少土地出让金,除掉成本后的纯收益是多少,不仅财政部门无法说清,国土资源部门也说不清。土地出让金被用于行政开支和三公消费,早已成了“潜规则”,并且很难算得清到底有多少。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教育资金,哪里会有标准可言?不提、少提,谁能核得准?问责起来,是很难找到相关依据的。可见,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教育资金,单纯是监督和技术上看,难度就非常大。 第三,可能会推动房价上涨。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第二财政”,若硬性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教育资金,必然会减少地方可用财政收入。堤内损失堤外补,地方政府又为自己搞高房价找到了一个理由。这样,就算是教育经费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梦更难圆了。 我们一方面反对过分依赖土地财政,另一方面我们则想方设法从土地开发中拿钱。这种充满矛盾的“踩跷跷板”的思维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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