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光钦,北京大学物理学与法学双学士、美国耶鲁大学物理学硕士(MS)、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律博士(JD)。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现任美国法朗克律师行(Fried,
Frank, Harris, Shriver &
Jacobson)香港办事处律师(Associate)。曾于2009年7月至2010年10月期间,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委员会专业顾问委员。
卫光钦一直从事金融市场和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执业工作。主要代表投资银行、发行人及私募基金处理各种证券和融资事宜,包括首次公开招股、再次股份发行、投资等级及高风险债券的公开和私募发售、购并融资及债券收购要约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