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1957年1月出生,祖籍山东省蒙阴县。1978年春,作为“文革”后恢复高考的首届学生,自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考入北京大学经济学院(77级),先后获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留校任教后,1989年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晋升为教授,1994年评定为博导。现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经济科学》主编。
主要兼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理论经济学委员,教育部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首席经济学家等。
主要学术活动领域:政治经济学中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制度经济学中的转轨经济理论,发展经济学中的产业结构演变和转型经济学中的产权问题。
获得的主要学术奖励:两次获得“孙冶方经济学著作奖”,两次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经济学二等奖,三次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多次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全国首届青年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