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数据,1月份CPI同比上涨4.9%;PPI同比上涨6.6%。 1月份CPI并未如此前市场一度预期的“破5”,使得去年11月份5.1%的数据成为一个“阶段性峰值”,这是1月份物价表现的最大看点。 1月份CPI数据另一个关注要点是CPI构成类别的权重调整。按照CPI构成要素每5年一大调整的惯例,国家统计局于今年1月起启用新CPI权重方案。 新方案根据我国居民消费支出结构的最新变动状况,将“居住类”价格权重提高4.22个百分点,食品类权重降低2.21个百分点。由于以房租等为主要构成的居住类项目价格波动程度远低于粮价、食品价格波动程度,CPI数据波动相对更为平滑。但新方案调整幅度相对不大,故按新方案计算的1月份数据和老方案相比,变化幅度相对有限,拉高约0.024个百分点。 每个人都要吃饭,然而并非所有的人都要租房。所以,公众对当前食品价格上涨感受较明显,故而易于形成降低了食品类权重就会拉低CPI的错觉。权重调整后反而拉高了CPI,说明事实并非如此。 受恩格尔系数规律作用,居民收支增长之中,食品支出在总支出的比重下降,食品比重下降同时居住比重上调将是一个趋势。 今后,在政策限购等调控措施作用、部分购房“刚需”转入观望的情况下,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因需求增加可能会进一步上涨,居住类权重的调升在未来一段时间里推升CPI的作用将会更加凸显,这是观察年内后续CPI走向需要略作注意的方面,但这一影响幅度同样不会很大。 因春节因素影响,CPI一般在1、2月份达到峰值,这是我国物价波动的总体特点。而今年另有北方干旱与国际价格上涨对粮价形成的推升累加影响,1月份CPI并未超越去年11月数据,不能不说货币政策猛烈收缩显现了成效。 从波动趋势来看,2月份之后,季节因素消失与北方干旱有所缓解,CPI波动将回归“常态”水平。但CPI在未来会否再创新高,将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的具体影响: 一是上游产业价格传导压力的化解程度。从1月PPI运行来看,1月份该指标环比上涨0.9%,且6.6%的同比增幅继续高于CPI增幅;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环比上涨1.2%,同比上涨9.7%,涨幅均有所扩大。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推动因素未来不可避免地将向下游传导、转嫁,使得成本推升型通胀继续成为未来一段时间物价上涨的推动因素。 二是国际经济、政治与政策因素的演变情况。外部因素一直以来较为复杂,2011年巨大不确定因素虽有所缓解但仍将存在。目前看,美国经济基本摆脱“二次探底”风险,从而将增大中国的外部需求,但同时可能拉升国内物价。 就经济整体形势而言,中国宏观经济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确定性要好于2010年,物价目标优于增长目标成政策重点,已经清晰地揭示了这一点。目前市场新的忧虑是外需可能的再度膨胀,会否使得转变增长方式的“调结构”努力重新向原路回归;而内外需同时扩张,也将可能成国内物价上涨的新增推动因素。 当然,无论局势如何演变,有一点一直是明确的,那就是在供给充足保障之下的经济总量的供、需均衡之中,只要货币政策得当,我国的通胀是可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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