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更科学均衡的财税政策为普通群众创造财富条件,更阳光完善的社保体系为群众托底,群众的抗通胀能力才能真正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才能保持在高水平。说到底,阳光的公共政策,是驱逐通胀之于群众生活阴影的唯一保证。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1月国民经济主要数据,最为民众关注的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9%。尽管低于此前“破五”的普遍预期,但是物价居高不下再次被统计数据佐证。尤为重要的一点是,1月份的CPI是在物价指数构成权重调整后得出的结论。根据推算,此前权重最大的“食品类”由33.2%下调了2.21个百分点降至31.0%,“居住类”权重则上调至17.4%左右。这意味着,同比数据还不能完整反映物价特别是食品类价格的上涨幅度。不过,4.9%的涨幅,与民众的生活感受在方向上是一致的。 CPI的意义在于对宏观经济政策的选择、调整和节奏把握上具有重要的指标作用。4.9%的增幅意味着,治理通胀这一今年的首要政策目标将不会摇摆,意味着对于流动性趋于严厉的政策倾向将会坚持下去。这其中,既包括加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强窗口指导等一系列“紧货币”工具手段在可看得见的时间内还会反复使用,也意味着必要时候用行政手段对特殊商品实行限价措施。特别是,随着“居住类”商品在CPI构成中权重的上升,楼市调控的范围已无缩小可能。否则,一旦自住房或租房价格上升过快,CPI将更加高企。 从根本意义上说,CPI不仅是政策转化的依据,更应是如何合理安排民生、提高民众福祉的标杆。从CPI居高不下的推动因素分析,这一轮价格总体水平上涨与过去最大的不同是,既不仅仅是因为热钱涌动,也不仅仅是因为货币过量发行,还新增了成本推动这一因素,这其中既包括原材料价格上涨,也包括人力成本上涨——今年新春后的用工荒即可验证。 复杂的推动因素导致通胀已非预期,而是对民生形成了现实挑战,与此同时对政府“管理通胀”也形成挑战。如何解决这一棘手难题?温总理在就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征求基层群众代表意见时,已经提出应对:“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政府工作的唯一标准”。 让群众满意,就是对民生做出更合理的安排。就应对通胀的有效性而言,在上游大宗商品定价无法操之我手、行政性限价手段效果有限的情况下,政策资源不应仅仅在死守设定的CPI底线上集中,更应该在提高群众的抗通胀能力方面集中。这意味着,除了货币政策的积极调整,还需要财政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的进一步跟进。“家中有粮,心中不慌”,唯有更科学均衡的财税政策为普通群众创造财富条件,更阳光完善的社保体系为群众托底,群众的抗通胀能力才能真正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才能保持在高水平。说到底,阳光的公共政策,是驱逐通胀之于群众生活阴影的唯一保证。从这个意义上说,CPI高企是催动政府体制由管理型向公共型、民生型转变的又一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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