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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台湾地区发生了一个值得深思的案子:大陆的一个厨师到台湾表演活拔鸡毛,未对鸡进行击昏和放血程序就把鸡丢进滚烫热水,迅速拔除鸡毛、切块,结果被台湾当局以残忍为由,处以10万元新台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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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法律中对动物的保护规定比英国第一部《反虐待动物法》早了大约一千年左右,反虐待动物立法并不是西方人所特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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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统计的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裘皮出口是25亿美元,2006年是11亿美元,2008年是8亿美元,2009年大约是10亿美元。出口下滑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有虐待动物的问题。
2010年,针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的出台,社会各界展开了长时间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立法基础、是否需要特殊保护猫狗、立法方法三个方面。一些观点具有代表性,值得社会各方面关注,予以研究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