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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2 作者:陈净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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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实名制一直处于“被渴望”状态。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齐心,千呼万唤,从2005开始破题,到昨日正式实施,历时5年。但很遗憾,“叶公好龙”并非只是传说,猛然放出来的手机实名制,让皆大欢喜的结局,多了一些啼笑皆非的苦涩。 第一个“被吓住”的是企业。“手机实名制”实施后,登记庞大的不记名用户群体是一个巨大的工程,运营商和经销商都将付出很大的人力、财力成本。对这一部分多支出的成本,企业有点不情不愿。尤其是一线的销售人员,对手机实名制并不如当初喜欢。 按说这点成本,运营商是可以预见的,但市场的发展却出人意料。五年后的今天,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几近白热化。在充分竞争下,手机资费下降,手机用户更从所谓的高端人群向低端用户群扩展。如今,外来务工人员、学生已逐渐成为手机使用的主力。但这类用户忠诚度较低,只是图个自由和方便。如果强迫这类用户实行实名制,自然会影响手机用户的增长。所以,一个手机实名制,可能影响到客户增长,企业能不慎重吗? 庞大的违规群体也可能“吓住”监管层。从理论上说,街头的售卡点昨天开始就不能再销售了。根据昨日生效手机实名制,这已属于违规行为。但很显然,对这一个庞大的违规群体,短时间我们几乎无能为力。几年来,几大运营商在铺设销售网络,争夺手机用户方面,斗智斗勇。分散、流动、庞大的非正规售卡点正是这一“斗争”下的产物,也为手机用户几何增长贡献不小,如今说收就收,政府愿意,企业还不愿意呢。很难说监管层能下这个决心,毕竟和国有企业“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最后被“吓住”的恰恰是手机用户自身。讽刺的是,当初他们也是“鼓吹”手机实名制最强烈的一方。手机实名制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用户隐私,减少垃圾信息。但时隔五年,当初的担心没变,但“泄露”用户信息,如今已经从“个人犯罪”变成“有组织犯罪”。部分企业,包括要求我们登记的运营商,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将大量的用户资料“论斤”卖了。消费者最担心刚登记完自己的资料,转过身垃圾短信就来了,如此一来。手机实名到底为谁实名呢? 改变手机实名制“叶公好龙”的结局,最关键最根本还是法制建设。目前,《电信法》尚未出台,而《电信条例》也比较滞后,对“手机实名制”也无法提供法律支持。因此法制建设需要“压制”的是两方:一方面,运营商应该严把信息录入关,在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并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另一方面,国家应加强信息泄漏的惩罚力度,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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