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基层更关注民意
如果基层政府地位低,基层官员压力巨大,不可能造就出优良治理秩序,民众对基层政府不大可能有好印象。 原因很多,举例说明:上级向基层政府压下各种考核指标,基层政府人力、物力资源有限,没有办法逐个认真执行。当某个部门加大压力,基层政府被迫严格执行。为此,不得不采取超常规办法,比如发动“执法运动”。 在此过程中,民众权利当然会受到忽视,利益很容易受到侵害。一些“一票否决”制度迫使基层政府进行一次又一次运动式执法活动,导致民怨。 另一方面,基层政府财力有限,无法向民众供应最基本的公共品。上级政府尽管安排诸多转移支付,但未必切合本地民众对公共品最为迫切的需要。这样,在民众眼里,基层政府只有强制,没有服务,冷酷无情。 不能说,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基层政府官员素质低下。人的行为在相当程度上是由制度塑造的。基层官员行政乖戾、形象不佳的根源还是制度设计存在问题。 其中一项缺陷就是基层政府所承担的责任与它们所享有的权力不相称,基层官员的工作的重要性与它们的地位不相称。 权力架构上部的多重压力聚集于他们身上,他们的行为不可能不变形。他们的心态容易发生某种扭曲,转过身来,会把自己的压力、怨愤宣泄到比自己更为弱小的普通民众身上。 要解决平遥的问题,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提升基层官员的地位、权威。提升的办法,不是某些地方实行的官员“高配”,提升官员的级别,而是扩充目前我们国家的基层自治制度,在目前的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基础上,给予基层更大的治理权力,加强公众的参与和监督,让基层官员更多关注当地民众的想法、态度。这样,获得一定权威的基层政府及其官员,将会更好地服务于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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