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监管“逆调节”加剧收入分配不公
该收的收不上 不该收的“挖地三尺”
    2010-05-17    作者:记者 杨玉华 冯雷 丁文杰/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5月10日,《经济参考报》“深度”版刊登的《我国贫富差距正在逼近社会容忍“红线”》的一组调研报道引发了社会巨大反响。在引发社会对收入分配不公诟病的几大因素中,理应成为调节收入差距的税收杠杆被认为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拉大了贫富差距。《经济参考报》记者进一步的调查表明,由于目前的税收监管在富贵阶层面前存在一定的“盲区”,由此造成了贫富阶层实际税负不公。
  有关专家指出,如果不首先解决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难题,出台再好的政策也将是一纸空文。应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同时,设计更合理的税制结构以改变目前税收在收入分配差距上出现的“逆调节”,避免“该收的收不上,不该收的‘挖地三尺’”的税收困局。

  许多富人是靠偷税漏税迅速发家的

  这家当地最大的槟榔企业被政府视为关系地方稳定的重点企业,平日基本不允许政府职能部门进入企业检查。企业主自己也特地养了好几只高大威猛的狼狗看守院门,防止人员擅自闯入。

  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杠杆,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在辽宁、安徽、湖南等地采访时发现,这一杠杆在调节高收入群体前却有些“失灵”,高收入群体税收“管不住”已经成为各级税务部门面临的普遍难题。
  记者在湖南采访时获悉当地一起令人震惊的富人逃税案。在湖南某地有一家当地最大的槟榔企业。由于企业解决了当地3000人的就业,被政府视为关系地方稳定的重点企业,平日基本不允许政府职能部门进入企业检查。企业主自己也特地养了好几只高大威猛的狼狗看守院门,防止人员擅自闯入。
  如此一家戒备森严、备受保护的企业,却不断被举报有严重的偷漏税行为。为此,当地国税部门在缜密的前期调查后,联合公安部门对企业进行了一场突击检查。在公安部门的支持保护下,税务稽查人员迅速进入企业,封存了财务电脑,结果发现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的销售额为1900余万元,而实际销售收入高达2个亿。更令人意外的是,企业内部还专门设有一间金库,堆放着成箱的现金,用于日常交易,以躲避税务部门对企业的账户监控。
  “1900万元与2个亿,相差10多倍,这中间的税收流失十分惊人。如果没有突击检查,这部分钱就直接进了企业主的腰包。”参与此次稽查的湖南省一位税务干部由此发出这样的感叹,“现在的富人不是照章纳税发展起来的,很多是靠偷税漏税迅速发家的。”
  这家槟榔企业的逃税经历典型反映了目前税收杠杆的“调高”无力。不少基层税务干部表示,由于对高收入群体监管困难,使得许多高收入群体没有按章纳税,产生了很多暴发户。一些企业一年利润几千万元,但纳税只有一点点。很多开矿的千万亿万富翁税收也少得可怜。此次如果无人举报,这家槟榔企业同样难以监管,巨额税收就化为个人财富。
  湖南耒阳市是有名的煤矿产区,煤老板众多且十分富有。基层税务干部也表达了同样的无奈。当地国税局副局长罗利翀表示,现在地方的大老板很多,可是由于无法准确掌握这些人的资产状况,因此税收也很难落实。
  按照规定,耒阳市一个煤矿企业正常不仅要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企业主还要交个人所得税。但是现在由于企业通过做假账虚报销售额和不开发票等手段,逃避税收监管,使得一部分人没有按章纳税。为此,去年耒阳市专门组织了一次专项治理,结果一下挤出9000万元的税收增幅。“如果没有进行专项整治,这9000万元就装进了煤老板个人的腰包。”罗利翀说。
  除了通过虚报收入、不开发票等虚假手段逃税,一些纳税人还利用现有的税收制度漏洞“合理合法”逃税。辽宁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朱江天介绍,现在很多企业老板采用各种手段偷逃税款,增加个人财富,而税务部门由于征管手段跟不上,很难查处。如,目前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通常是按照其获得企业利润的20%进行征税。但很多老板为了避税,尽管企业利润已经很多了,但却长期不进行分配,个人的购车、购房、吃喝等开支都从企业出账。这样,尽管个人工资收入很低,但却是实实在在的高收入群体。对此,税务部门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十分无奈。
  一些纳税人还通过多头“收入”来逃避税收。辽宁省本溪地税部门就曾查处一起个案,当事人共有七处收入,每处都低于2000元纳税起征点,这样尽管每月拿着万元以上的收入,却不交税。

  对一些小餐馆收税只简单数桌子、点人头

  不少税务干部承认,为了完成税收目标,他们只能把着力点放在容易征管的企事业单位和小企业、小摊贩身上,该收的不该收的都想方设法收上来,“挖地三尺”收“过头税”的情况并不少见。这几年税收征管的矛盾和摩擦越来越多,主要来自于与小户的税收征管矛盾。“事实上,我们也觉得不合理。”基层税务干部无奈地表示。

  该收的收不上,但税收的任务却是层层下达,年年增长。为此,税务部门就只好对不该收的税“挖地三尺”。这就造成税收对中低收入者管控苛刻,甚至出现收“过头税”的情况。
  据介绍,目前税收征管对小规模纳税人管得过死,扼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目前国税增值税中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已由过去2000元调整到现在5000元。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目前5000元的起征点对很多小规模纳税人而言也显得过于苛刻。
  湖南省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周方平给记者算了笔账,以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为5000元算,达到5000元销售额就要征3%的税,即150元,这150元是不管企业是否挣钱都一定要交的。可实际上,即使企业利润高达20%,5000元的销售额也就1000元利润,除去房租、水电可能所剩无几甚至亏本。因此,对小企业而言,这种税收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再以营业税为例,名义上是按税率征收,但因为很多企业通过不开发票来逃税,所以,税务部门通常对餐饮、零售、修理、洗浴等服务行业的中小企业改行定额征收,根据预定的“税收增收目标”确定纳税定额以及逐年递增的比例,以此实现营业税收入的超常规增长。这种征管方法扭曲了营业税,使之变异为“人头税”或“户头税”。因此就出现了对一些小饭店和小餐馆收税时,不管实际经营状况,只简单数桌子、点人头的情况,这种不顾实际情况的简单征管不同程度加重了一些小企业主的负担。

  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税收“逆调节”亟待扭转

  很多受访者表示,如今的富人收入越高,越有资源和关系偷逃税款,由此进一步增加其财富集聚的速度。而本应获得税收支持的中小企业和小商贩,却被迫课以重税,发展速度和步伐缓慢。这无疑会导致富者越富,穷者愈穷,不利于缩小收入差距,调节收入分配。

  有税务干部表示,目前税收征管的难点主要是企业老板、自由职业者等高收入群体。一方面,由于这些企业和个人善于利用目前市场交易和税收征管的漏洞,进行避税逃税。另一方面,由于一些企业对解决地方就业发挥了较大作用,因而不同程度受到了地方保护,也影响了税收征管。这就造成原本国家该拿的拿不到,个人应缴的却不用缴,国家与个人口袋分配失衡,税收调高的杠杆未能发挥有效作用。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指出,税收杠杆本应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杠杆,现在却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加剧了贫富分化,这种“逆向调节”的副作用亟待引起关注和扭转。现在往往是越基层经济越不发达的地区,税收征管越加剧贫富、地区的差异。突出表现为,税收征管部门对中小企业的苛刻税收。正是这种对中小企业的苛刻税收削弱了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盈利能力和工资增长的能力。
  周天勇说,他曾专门对国内外千人拥有企业数进行比较发现,一个国家每千人口拥有的小企业的数量多少,与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成反比,数量越多,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越小,反之,数量越少,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越大。因为小企业一般是劳动密集型的较多,可以改善劳动要素与资本要素在GDP中的分配关系,实际也会改善资本所有者和劳动所有者之间的分配格局;每千人口拥有的小企业数量较多,中等收入的人口也就较多。
  根据其计算结果,目前国外发达国家每千人拥有企业数平均为50多家,中等发达国家也有20余家,而中国只有12家。国内数据分析的结论也是如此。凡是每千人口拥有企业数量少的地区,比如说贵州、甘肃等每千人口拥有企业数量不到两个,城乡差距就大,基尼系数也就高;而那些每千人口企业数量多的地区,比如北京、上海、江苏和浙江等地,城乡差距明显小,基尼系数也较低。
  “不合理的税赋不仅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也为企业员工的收入增长、福利增长设置了巨大的障碍,从而进一步拉大了中小企业员工与国有大企业、三资企业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这种现象必须尽快得到扭转。”周天勇说。

    雇残疾人降税 替高利贷“打工”

    在安徽省某县一位从事线缆材料加工的小老板向《经济参考报》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他年销售600万元的规模,成本开支中应交税赋40多万元,其次是借款利息40万元,而雇佣20名劳动力的开支仅为30万元。为减少税收支出,这位小老板只好吸纳了10名残疾人就业,政府减免了20多万元税收后才勉强维持了经营。

    我国贫富差距正在逼近社会容忍“红线”

    近些年来,我国地区、城乡、行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有所加大,分配格局失衡导致部分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收入差距已经超过基尼系数标志的警戒“红线”,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正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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