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高度重视沿海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明确提出绿色生态环境是沿海地区的生命线,也是沿海开发的高压线,坚持绿色保护式开发,污水处理率达75%,近岸海域水质达到良好。
江苏沿海地区位于黄海之滨,海岸线长954公里。根据《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先后编制了《江苏省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和《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加强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启动了沿海12条主要入海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陆源污染的综合治理。截止目前,沿海连云港、盐城和南通三市己建成县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8座,总处理能力9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75%。
同时,积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通过增加有机肥、生物肥用量,控制并减少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措施,有效削减了面源污染。实行对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资质审核和报备制度,强化对船舶供收油作业的现场监管,严格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做好渔用电池的回收工作,减少渔用废旧电池对海洋资源的破坏,控制海水养殖业的污染。
近几年,江苏省还陆续在长江干流、沿海举行了大规模的海洋渔业资源的增殖放流活动,并建立了国家级江苏海门牡蛎礁海洋特别保护区、连云港海州湾海湾生态与自然遗迹海洋特别保护区,连云港海州湾中国对虾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海洋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
“十一五”以来,江苏省还加强海洋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先后对连云港、盐城和南通三市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海洋生物、海洋沉积物、入海河流和主要直排海污染源进行了监测。目前共布设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测点24个,入海河口监测断面26个,直排海污染源监测排污口26个。监测数据显示,江苏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江苏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介于一类至四类之间,总体情况较为稳定。2008年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显示,江苏近岸海域水质为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