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外经贸厅了解到,在商务部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开展的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福建省相关部门积极采取行动,取缔了一批不法对外劳务中介企业,恢复了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但此次专项整顿也暴露了当前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中无法可依、管理和服务体系不健全的隐忧。有关部门认为,这些问题不仅给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统筹规划和整体开拓国际市场带来障碍,也给各地对外劳务输出带来制约。
“黑中介”引发外派劳务纠纷
今年年初,120多名福建籍劳工因失业、无合法身份等问题在中国驻罗马尼亚大使馆求助并在大使馆门前露宿,在国内外造成严重影响。此后一些劳工在返闽后,向位于福州的中介机构讨要中介费和拖欠的工资,引发纠纷。
福建平潭籍劳工林孔福告诉记者,他和几个老乡在去年6月经同乡陈秀钦介绍,每人交了7.5万元左右中介费后,到罗马尼亚打工。去年以前罗马尼亚建筑业发展迅速,需要大批建筑工人,但到了下半年,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工地都无法开工,需工量也大大减少,像林孔福这样的大批中方劳工也随之失业、或是被拖欠工资,只好去中国驻罗马尼亚大使馆求助。
据中国驻罗马尼亚使馆网站就此发布的消息称,去年10月以后,来自吉林、河北、江苏和山东等国内劳务人员密集到中国驻罗马尼亚使馆上访,使馆接待上访劳务人员至少1000余人次。导致劳工寻求大使馆帮助的原因多种多样:有金融危机影响造成工人开工不足、实际收入下降等客观因素,更有中罗两国劳务中介公司管理不善,个别中介收取大量中介费等原因。
由于林孔福等劳工在罗马尼亚没有取得合法打工身份,今年3月被罗马尼亚移民局关押了十多天被遣送回国。劳工们返回福建后,来到中介机构讨要中介费以及拖欠的工资。林孔福说,介绍他们出国的陈秀钦自称是福建省华闽境外就业服务中心的中介人员,但却始终未把劳务合同给大家,到了国外以后,所有的劳工都没有合法身份,更拿不到当初承诺的工资。此后的调查发现,陈秀钦所在的中介只是个人承包、不具资质、挂靠在华闽公司的社会中介机构。
据福建省外经贸厅介绍“罗马尼亚劳工案”是当前外派劳务市场纠纷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在这次的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有关部门重点打击了这样的“黑中介”,共有3家企业被永久撤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3家企业被暂停一年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9家企业被取消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资格,35家企业被取消全部对外劳务合作承办资格。
外派劳务“乱象”制约市场发展
据福建省外经贸厅外经处工作人员陈勇介绍,在这次整顿过程中,有关部门调查发现当前的外派劳务市场存在几种“乱象”:
一是非法中介夸大境外劳务项目的好处引诱劳工上当,赚取高额中介费甚至克扣劳工工资。林孔福告诉记者“当初中介承诺我们每个月大概能赚600欧元,另有加班费和补贴,可以在罗马尼亚打工2到5年,但到了国外后我们根本没有合法身份,工资一再被克扣、拖欠,只待了9个月就被遣送回国,每个人只挣了3万多元,连借的中介费都还不起。”
二是一些社会中介冒充外派境外劳务公司欺骗劳工。一些社会中介以熟人、朋友、同乡身份,骗取劳工的信任,私刻和假冒外派境外劳务公司印章和合同招收劳务。
三是外派境外劳务公司与社会中介勾结。目前一些外派境外劳务公司将经营资质对外承包,承包人为达到营利目的与中外中介相勾结,承包人利用经营资质的优势谋取利益;中外中介利用劳务指标和社会资源骗取高额利润。
罗马尼亚劳务纠纷中,福建籍劳工全部是通过华闽公司下设的所谓“劳务七部”外派出国,据查证,“劳务七部”实际是没有外派境外劳务经营资质的社会中介,通过承包华闽的经营资质招揽劳工、赚取利益。陈勇认为,一些非法中介机构通过挂靠、承包,变身为正规中介的“下属、分支机构”,获得合法外衣,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和危害性。
四是社会中介为规避法律责任,利用劳工法律意识薄弱的特点,采取不签合同,或通过中介人签订非法合同,或用各种手段在合同中设下“陷阱”等手法损害劳工利益,一旦在境外发生雇主拖欠工资等劳资纠纷,劳工很难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据福建省外经贸厅介绍,1980年福建向香港船务公司派出首批普通船员,近30年来,福建对外劳务合作发展迅速,已从单一的海员工种发展为航海、建筑、机械、电子、食品等几十种行业。从只能进入个别国家和地区,发展到了目前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福建累计签订对外劳合作项目40409个,累计营业额超41亿美元,目前在外劳务人员4.6万多人。
但是总体来看,福建外派劳务人员呈金字塔结构,高素质、高学历的人才较少,中低端劳务人数庞大,难以适应发达国家的引进需求。由于福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不发达,医疗护理等学制和资格管理体系与国际不接轨,外语教育水平和印尼、菲律宾、印度等国家相比差距较大,这些因素影响了福建外派劳务人员进入医护、IT等知识和技术服务领域,外派劳务人员基本上都是从事技术含量低,素质要求不高的海员、饮食和建筑等行业。“以低端普通劳务为主的结构,制约了对外劳务合作的发展水平,也给不法劳务合作企业可乘之机。”陈勇认为。
对外劳务立法和建立服务体系是当务之急
“外派劳务纠纷频发的原因除了中介等劳务合作企业的管理问题外,还有服务体系不健全、立法缺失的问题。”陈勇认为,从服务体系看,目前国家不但惠及劳务人员和相关企业的支持政策较少,同时对于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外发生的各种事故和法律纠纷提供的公益性法律支持和援助也较少。
福建外事办公室涉外安全处有关人士认为,外派劳务合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对外经济活动,事关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利益和我国的对外形象。目前对外合作进行立法已刻不容缓,迫在眉睫。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快劳务输出方面的立法进程,及早制定出规范劳务输出的法律,构建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
福建劳动保障厅建议,为改进目前劳务人员境外援助需求强烈、企业境外管理成本高、突发事件处理难度大的问题,建议在劳务人员集中的省外劳务市场设立援助服务性机构。同时通过设立风险共担基金,完善医疗和保险机制、提高劳务人员归国再就业援助等方式,构建外派劳务人员服务体系,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福建外经贸厅建议,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WTO项下的自然人流动自由化谈判,要求成员国对发展中国家扩大开放劳动市场,减少签证管理环节的限制,取消入境歧视,消除阻碍自然人移动的隐性壁垒。利用好双边联委会、混委会和自贸区等平台,商签双边劳务合作协定,有针对性开启、扩大海外劳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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