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提高科研计划课题中科研人员劳务费比例
    2009-03-09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上海3月8日电 上海市科委和财政局8日宣布,为尊重科技创新活动中人力资本的投入,上海从即日起提高科研计划课题中的科研人员劳务费比例。
  根据新政策,对于在上海本市立项的科研计划课题,劳务费开支比例由原来不超过科研项目财政资助总额的15%提高到20%。此外,人力资本投入比重较高的软科学研究和软件开发类等课题的劳务费开支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财政资助总额的50%。
  同时,在劳务费的开支范围中增加引进人才费用。引进人才的资助标准在不突破该课题劳务费支出总额的前提下,由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新政策还调整了劳务费的开支标准,其中课题责任人由原来每人每月2500元以内,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以内;课题高级研究人员由原来每人每月2000元以内,提高到每人每月3000元以内;课题参与人员由原来每人每月1500元以内,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以内。
  对于上海承担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的,上海市政府将按照课题实际获得的国家拨款总额的10%予以资助,这部分资助主要用于劳务费支出。
  为了让经费真正用在“刀刃”上,上海市规定课题依托单位是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主体,必须对劳务费的使用进行审核,按实列支,加强管理。同时,政府主管部门也将展开全方位监管,一旦发现问题,除已拨付的经费全额收回外,还会将不良记录记入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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