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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8 本报记者:黄庭满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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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之后,整个城市的夜空被灯火照得如同白昼,繁华街道上的霓虹灯、各式建筑物上的轮廓灯、道路两旁树上的彩灯交相辉映。这是近年来许多大中城市司空见惯的夜景。近期,这一夜景照明形象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一些专家认为,城市公共照明正在成为耗能大户,城市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亟须重视公共照明节能。
“许多城市市政亮化每天耗费的电量惊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王钦博士接受采访时指出,据有关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我国城市照明(包括景观照明和路灯等功能照明)的年用电量,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4%至5%,相当于在建三峡水力发电工程投产后的840亿度发电能力。
专家分析认为,《节能法》颁布至今已经9年,提出路灯节能也超过5年,但路灯的节能改造却没能收到预期的效果。目前我国一些公共场所的照明(如交通隧道、街道、公园等)大多是采用传统的供电照明方式,路灯大多不是节能型的,路灯的光源主要为高压钠灯和汞高压钠灯。而在德国、日本等一些国家,目前已立法规定一些高耗能灯具不可以使用,如户外美化照明、非必要性照明等。
“许多城市亮化工程中,存在两股片面追求形象风值得注意。”王钦说。一是在照明灯具、灯型的设计上已走入误区,灯具设计忽视灯具、灯型的功能性,一味追求灯具的外形装饰性,盲目求新、求奇、求特,追求高亮度、多色彩、大规模,灯杆越来越高、功率越来越大,缺乏对其光效、节能问题的认识。
二是一些地方不管是否节假日、是否有商业价值,都强制性规定整个沿大街建筑都要轮廓照明。有关调查显示:城市道路的人流量和车流量在晚间18时到24时是均值较高的时段,而24时过后则会显著降低,与之相随的是对光照要求和实际用电需求的降低。但许多城市整夜都是高亮度的,公共照明意义大于实际需求。
许多专家及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应采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推进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应尽快推广使用环保节能型照明产品。
节能技术研发企业山东点石节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近年来研发的照明节电器在山东凤凰山隧道测试结果显示,平均节电率为20.88%。该公司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认为,高耗能灯具更换成节能灯是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的一个重要举措,但目前我国城市照明节能技术组织、研发、推广工作还比较薄弱。公共照明领域的技术革命需要国家对节能技术研发给予更多的政策推动。“要研发和推广节能产品,政府有必要在资金、财税政策上进行扶持”。
针对人群和行车流量变化在夜间各时段不相同的状况,中国照明学会有关负责人建议,加快实施路灯照明的自动化节能控制。在符合道路亮度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对路灯电路适当的稳压调压控制,可以节约更多的能源。
“我国还应尽快规范照明设计市场,规范公共照明节能标准,使灯具、灯型设计科学合理。”王钦说,“有关部门最好能出台相关规定,规范节能灯制造商承诺的使用年限,并且保证节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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