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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4 本报记者:勾晓峰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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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的提案内容是建立银行存款保险制度,这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学术问题,而是一个关系着千千万万普通老百姓存款的大事。”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黄泽民对记者表示。 黄泽民认为,在防范金融危机、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政府应该出台一些积极措施。“我们应该建立起存款保险体系,不能让中央财政来承担金融风险。”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领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它是指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参加存款保险和定期缴纳保费,当某家金融机构倒闭破产时,由存款保险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及时向存款人赔付。 在金融领域有着深入研究的黄泽民向记者表示,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银行类金融机构不但在数量上有所增加,其涉及的领域也逐渐增多,依靠传统的“国家信用,财政兜底”的方式来向广大储户提供信用和资金上的保障,既不科学,也不现实。“现在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除了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外,对应的救助和服务制度也应该同步构建。”黄泽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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