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条有关政府采购的消息吸引了舆论的极大关注。有媒体报道称,包括国家发改委在内的九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在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方案中,政府采购部分要优先购买国货。这份文件,立刻引发了一些海外人士对于中国力主“购买中国货”的担忧。 这条消息,很容易令人想起今年早些时候美国国会通过的一项财政刺激法案。该法案包含了后来备受指责的一个规定,即支持“购买美国货”。尽管美国总统奥巴马曾说服国会,在“购买美国货”的规定中增加一项条款,承诺美国将履行其国际义务,但是,这项规定几乎没有悬念地落入贸易保护主义的陷阱中。
乍看起来,中国九部委所发文件的要求颇有些类似于美国的做法,但实质大不相同。查阅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诸多部委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可知,该通知主要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工作进行统一部署。这个通知,涉及到完善制度建设、推进招投标规则统一等多个方面,其中也针对限制国产设备使用问题作出制止。引发舆论关注的,正是这条规定。 一个无法回避的命题是:中国在排斥外国货吗?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里,在应对金融危机、呼唤全球合作、抵制保护主义的大环境里,这个命题具有敏感性,也容易引发争议。 美国政府与议会支持“购买美国货”,带有浓烈的政治意味。在美国经济受金融危机冲击,受到严重影响的背景下,新上任的奥巴马政府以及美国政界精英必须面对为保卫就业机会而努力。“购买美国货”的规定,正是这种努力的必然产物,也因此引发了美国的贸易伙伴们的抗议与不满。 中国九部委的通知,发布背景却大不相同。之所以发布这样的文件,是因为一些地方在政府采购当中,盲目推崇国外设备,人为地、不合理地限制国产设备。也就是说,这个通知的本意,不是在排外,而是针对一些不规范的政府采购行为对于国产设备不合理的歧视进行纠正。 这种纠正是及时的,也是必要的。政府采购当中,人为以限制性的条件歧视国产设备,直接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现行《政府采购法》明文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除需要采购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等法定情形外,应当采购本国产品。这种规定,乃政府采购行为的属性决定。更关键的是,那些限制性的条件,不合法地剥夺了本国产品的公平竞争权利。 要观察中国政府是否有排斥外国产品的用心,事实上从该通知的具体规定中也可以看出来。尽管九部委的通知重提了《政府采购法》的原则与精神,但该通知对于非政府的采购行为,并没有任何约束性的意见。这也进一步说明,“排外”不是本意,纠正不规范的政府采购行为才是重点。 一些政府采购行为的不尽规范,人们并不陌生。即便是在工程建设领域,一些地方也表现出了“求洋求贵”的一贯做派,而对国产设备置之不理。诚然,在某些领域,一些国货与“洋货”在技术的先进性等方面,是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但不可否认,少数地方主导政府采购者不考虑成本,不从合理的需求出发,不仅怠慢国货,更是不合理、不合法地进行人为限制,这就走到另一个极端了。 以往谈及政府采购行为的不尽规范,更多是围绕着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止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展开。也正因此,在《政府采购法》的约束下,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如今针对政府采购行为,更为重视采购过程中的招投标的透明度,重视发挥审计的作用,重视各种监督主体的力量。但人们有所忽略的是,那些通过不合理的约束条件,来规避采购国产设备的政府采购行为,同样是不规范的,必须坚决制止。 显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涉及方方面面,稍不留神,就有可能在实际操作中背离原则与精神。最近豪华车宝马入围政府采购名单一事,牵动了众多民众的神经。政府采购制度要想为支持国产品牌做贡献,为促进自主创新提供政策支持,为何不能将相对小排量、新能源的汽车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单呢?看起来,宝马不宜进入政府采购名单与剥离政府采购行为中不合理的限制条件,是一个问题的不同方面,终将殊途同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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