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让“集装箱住房”成为合法的过渡住宅
    2010-03-18    作者:马红漫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房价飙涨竟然催生了一个新兴职业,所谓的“集装箱房屋开发商”应运而生。
  有媒体近日报道,当下许多人迫于住房压力而蜗居的现象产生了新商机。有一些小老板低价购进废旧集装箱,对其进行改造加工后供人租住,一个月竟能轻松赚得数万元。
  需求催生供给,巨大的商机让投资客花样迭出,集装箱住房迅速在一些城市崭露头角。需要强调的是,在这一创新性商业行为如火如荼开展的背后,恰恰反映了我国住房供给结构失衡的症结。笔者以为,有关部门与其把它列入违规建筑进行打压,其实不如与时俱进地将其纳入到规划之中。
  如今国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仍不完善,供给不足、腐败滋生等现状严重弱化了其应有的社会保障功能。对此,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称,2009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9243亿元,其中保障性住房、农村民生工程等投资占44%。中央政府对保障住房建设的支持态度可见一斑,但这似乎仍难以满足庞大的社会需求。在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捉襟见肘的格局下,难以保证各地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足够热情。
  更令人遗憾的是,保障房供给中的腐败问题进一步加重了供求的矛盾。近期,媒体再度曝光经济适用房深圳桃源村三期地下停车库里,停着近百辆20万元以上的豪华车,小区居民怀疑这些车主通过欺骗手段买到经济适用房。其实,类似开宝马入住经适房、摇号造假等违规现象此前屡禁不绝,“有权”人士挤占了公共资源,而真正应该享受社会福利的中低收入者却被排斥在外。
  当正规途径无法满足大量刚性住房需求之时,市场上便会出现各种“创新”式供给。
  数年前盛行的群租现象就是一个典例。虽然居住条件很差,甚至连“蜗居”都不如,但廉价的房源暂时满足了大批外来人员的居住需求。当然,群租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扰民与治安方面的隐患和城市建设的基本功能格格不入,最终受到了行政管制。
  继群租之后,集装箱住房又在一些城市兴起,这足以说明一些低收入群体的现实需求始终都存在。媒体调查发现,其住户中除外来务工者外,也不乏一些刚毕业、收入微薄的年轻大学生。
  笔者认为,集装箱住房选择区域相对独立,在保障房供给无法满足基本需求、房价居高不下之际,其短期的积极影响要大于负面作用。在尚未有良好的替代方式之前,行政部门对集装箱住房一味打击反而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堵不如疏”,如果相关部门将其暂时纳入正规渠道,并辅之以合理的规划和监管,集装箱住房不失为解决低收入者居住难题的一个有效思路。
  相关措施如下:其一,在城市中专门划定区域,改变目前集装箱改造房建设零散、杂乱的局面,并配备相应的治安人员,净化其生活环境。其二,设立相关制度,对集装箱改造技术提出要求规范,对诸如铁皮房避雷等涉及居住者安全的问题加强监管。其三,对相关租赁费用收取方式及征收水平给予规范。
  当然,我们更希望这个“权宜之计”持续的时间不要太久,政府应切实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

(作者系第一财经频道主持人、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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