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需要两条腿,政府解决一部分,市场方面也需要参与,与此同时,老百姓的住房观念也有待改变,现在很多人买不起房,就埋怨政府和开发商,是有些不对的。”昨日,一位全国政协委员的观点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买不起房,就不该埋怨政府和开发商”的观点,在“房地产大佬”中颇为流行,比如任志强在多年前就提出过“住房富人优先论”。这类丛林法则透露出血淋淋的“金钱决定论”:你收入少,就活该住不起房!如果这也算道理,房地产商们大概也可以让百姓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改变观念”——谁让你口袋中的“银子”不够? 基本住房本不该是奢侈品,只不过是基本的必需品。在这位委员的逻辑中,似乎将住房等同于奢华的路易·威登(LV)包了。对于LV包,确实可以说:买不起就不要硬充面子。但住房毕竟不同于LV,我买不起价格高昂的LV,还可以买低廉实用的包。老百姓买不起住房、看不起病,还有什么“替代品”? 毕竟,老百姓不是在买花园别墅般的“豪宅”,很多老百姓所希望得到的住房只是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如果老百姓奢靡消费,追求豪宅,那确实应该转变观念。但现在中国老百姓的住房消费还在哪个层次呢?可以说,有很多人连基本功能型消费层次都还达不到。在这种情况下,不反思高房价是否合理,却要百姓“安于买不起住房的现状”,在“赚钱不够”问题上做深刻的“自我反思”,这算不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在住房问题上,应该从住房富人优先论转变为住房普罗大众优先,道理很简单,住房的用地属于公共资源,而富人仅仅只是少数,从公平角度看,住房不能成为只有富人才消费得起的商品。房地产商们不该动辄可笑地质问:“谁让你钱不够?买不起房是你自己的错。” 2月27日,温家宝总理说:“我也知道所谓‘蜗居’的滋味”,他说,“但是我有决心,本届政府任期内能把这件事情管好,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价位。”温总理的话,需要房地产商们与时俱进地跟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