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近来正在准备相关约束性文件,禁止地方政府和人大对各种地方投资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无限制的担保,并且规定地方政府和人大出具的保函无效。同时,诸多金融机构日益收紧地方融资平台的项目信贷,不少地方融资平台的相关建设项目正面临着“断炊”的风险。 毫无疑问,这些具有内在联系的举措,都是当前许多地方投资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不断放大这个背景下的产物。从逻辑上讲,地方融资平台产生的风险,不仅会给地方财政带来相关连带风险,也会因此带来金融风险。鉴于一些地方财政的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正在逐步表象化,由财政支付危机转化而来的局部社会矛盾也在增加,由地方融资平台添加的风险可能会使现有矛盾更为尖锐。 众所周知,目前一些地方财政较为困难,承压能力较为脆弱。在现行的制度体系下,一旦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爆发,会在拖累地方财政的同时,危及金融机构。尤其是风险急剧爆发之后,还很有可能会传递到中央级财政。“地方借钱,中央埋单”的现象,人们并不陌生。如此,地方融资平台的信贷风险,或将演绎出更深刻的矛盾。 既然相关风险在扩大,那么针对地方融资平台的防控也就显得非常必要。趁着此时情况还未恶化,及早清理规范,当不至于使得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继续积累——真要风险到了失控地步,则连亡羊补牢的机会都难得到了。地方政府不合理的融资盛宴,确实已经到了该散席的时候。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席”又该如何去“散”。 从现实情况看,针对地方融资平台用力太猛的治理,或会出现两难局面。一方面,地方融资平台的现实问题摆在这里,不正视不行,不拿出措施不行;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的收紧动作真要收得过急过猛,正如有政府官员所担忧的,恐怕会让一些地方政府面临工程断尾的巨大压力。还有一种可能性在于,过猛的治理,还可能提前“引爆”风险,促使隐性风险迅速显现。 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官员很着急,金融危机期间为保经济增长上马的那么多项目,一旦其中不少“断炊”,问题是严重的。其实,该着急的也不仅仅是部分地方官员,如果不少项目因为地方融资平台被放上“烤架”而受伤,半拉子工程造成的大量损失,又岂止是地方财政的压力问题。 面对两难情形,一个理性的判断,是规范地方融资平台不能“一刀切”。也就是说,在摸清各种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家底基础之上,区分不同的融资平台,区别风险程度,分类进行规范。如果不加区分,治病心情急切,用药过猛,难免会有一个用药副作用太大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徐林近来也曾撰文表示,要避免将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融资风险不合理放大的倾向和做法。他认为,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需要警惕,但要注意防止“矫枉过正”。他谈的是一个相同的道理——问题要重视,要有措施应对,但不能一下子用力太猛,否则,就可能“矫枉过正”。说到底,地方政府的大量借壳融资行为,绝不是孤立的现象,而是现实政经生态下的产物。 如果进一步观察,会发现在地方融资平台之困的背后,是地方经济发展模式之困,是相关财税制度之困,是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之困。在金融危机爆发、未来形势又不明朗的时候,地方政府为保增长,情急之下上马的不少项目,带有浓厚的特定阶段色彩。当相关项目因为地方融资平台遭遇金融机构的紧缩政策而“断尾”,其实还可能引发保未来经济增长与防范地方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的平衡问题。
总体而言,重视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是重要的,及时拿出应对措施也很必要,但还只是外科医生在试图缓解皮肤表层的疼痛,内在的病情并未得到有效治疗。欲避免地方财政落入不必要的陷阱当中,须在规范地方融资平台与地方财政之间关系的同时,在梳理盘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家底,并确定治理的轻重缓急之外,还需要在厘清地方政府责任、完善分税制度改革,以及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发力,从更深一层次上查找和解决问题的核心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