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一体化需要突破几个关节点
    2009-02-18    谌毅兵    来源:南方都市报

  珠三角区域规划作为一个区域性的发展纲要,其用意和目的的关键在于一体化发展,即以区域内不同城市的资源整合,促进城市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实现区域的共同发展。对于珠三角规划,不同城市出于对自身特点、优劣势和发展方向的定位,就有不同的理解、看法和决策。在缺乏一个具有行政意义的管理、协调或执行中心的条件下,城市之间的整合难以达到规划的既定要求和目的,因此需要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处理和解决好相关的几个问题。
  打破行政区划上的行政藩篱是一体化的关键。珠三角地区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都存在着行政区划,并存在由行政区划所带来的行政藩篱。行政藩篱是阻碍不同地理区域间合作、融合的主要因素,需要在珠三角区域规划中加以重点关注。这也是珠三角规划的重要意义所在。但是,在既有的“规划”中,对于这个问题触及不多。因此,笔者建议可以考虑尽快成立“珠三角区域发展协调中心”之类的机构,行使有关的规划和协调职能,使城市间的融合在统一的机制下进行。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加快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有了完善的市场机制,地方政府的“地方主义”就自然会减弱,以企业或市场为主体的经济融合就会带动或推动社会的融合。
  需要有能担责的“大哥”。中国有句古话叫“长兄为父”,其意不单指“大哥”有权威、权力和利益,更是指长兄需要有所担当,有足够的责任心,有负责任的能力。因此,无论广州、深圳或者哪个城市,都需要在实际行动中体现出这种“责任”和担当。具体地说,“大哥”级的城市需要具备整合区域或城市间资源的能力和责任。从现实看,广州和深圳各具优势,相对更具条件在某些方面担当“大哥”。
  自主创新需要建立起政府、社会和企业互相间的对接机制。各级政府都在强调要大力支持自主创新,支持企业创新,但在政府资源如资金的投入上仍然没有建立起系统的运作机制,政府和企业的对接尚缺乏有效的渠道,政府资源可能存在着效率低下、浪费等现象。因此,需要建立系统的对接机制,使企业、科研机构、民间和政府的对接畅通有效,形成管理科学、运作严格、分工明确、监督有效的自主创新体系。还有一点是,要注重制度创新,以制度创新推动和带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创新。
  区域内的单个城市要有合理的发展定位。笔者留意到某些城市如肇庆的一些同志提出,“大肇庆”时代来临。既然珠三角规划是一个跨城市的区域规划,单个的城市要做的不是求“大”,而是考虑如何在整体的区域发展中定好位,既发挥自有优势,又能在区域发展中借助于区域整体实现发展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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