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大牛奶品牌获批涨价后,国家发改委又批准了金龙鱼食用油的提价申请。该品牌5L装调和油在广州将涨价20元,玉米油约涨10元,花生油涨幅还无法预估。同为食用油行业领军品牌的“鲁花”、“福临门”,在看到对手获批涨价时也可能就顺利调价而加速攻关。(4月2日《新华网》)
针对物价上涨迅猛、民众生活压力骤然加大的现象,国家发改委和不少地方政府要求对涨幅过快的行业或企业进行监管,并出台了一系列严格控制物价的政策,简称“限价令”。应当说,限价令的出台本意是好的,即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希望通过对市场失灵时的适当介入,打击囤积居奇、人为垄断等现象,防止物价猛虎伤害民生肌体。 但是,限价令面临的最大尴尬,在于如何去清晰界定成本主导下的市场自发涨价和集体预谋下的暴利谋取行为。这两者的边界有时是如此模糊,以至于最精明的经济学家也不断提醒政府要审慎而为。应当说,去年出现的物价波动,更多在于基础资源价格的大幅度攀升,引发了下游关联产业的“蝴蝶效应”。与此同时,一些企业的紧缺商品囤积现象,也来自于经济人理性的本能反应,囤积这些商品一来可以防止未来断供,保证货源相对充足,二来可以在可预期的更高价位售出,这也符合“市场价高者得”的经济规律。 更应看到的是,一个加入了世界贸易体系国家的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的价格变动,是和整个世界紧密相连的。以此次食用油涨价为例,根据《三联生活周刊》的分析,中国虽然已经成为世界上进口大豆(食用油主要榨油原料)最多的国家之一,却没有国际市场的定价权,供需关系中还是供方占了上风。当国际大豆的价格发生变化,国内食用油价也就不可逆转呈现上涨趋势。 对内是农产品供应链条近年来发生了结构性变化,农民对根据价格来制定养殖种植对象越来越敏感,去年猪肉价格上涨就是养猪户数量减少的结果。目前国内大豆种植面积下降,也直接导致了产量降低下的市场供应紧张。对外是世界经济一体化下的互动效应明显,中国尝试以比较优势理论来达到利润产出率的提升———以国内更具优势的玉米出口换取外汇,再获得相对便宜一些的大豆,从而达到贸易剪刀差,这虽然保证了中国经济的整体利益,却难以避免对某个行业的直接影响,并扩散到民生层面。 因此,限价令不能一味抑制企业乃至行业的涨价诉求,尤其是经过市场充分竞争洗礼的行业,毕竟商品因供需关系、原料价格等因素影响,必然会反馈到销售价格这个终端环节。设想一下,如果某个企业或行业一方面受制于限价令的行政管制,另一方面在成本刚性上升下不能采取相应举措,就可能面对亏损乃至破产的威胁。而该行业的集体不景气和市场价格被压制在不合理水平,只会导致生产企业减少产量,商品供应进一步匮乏,价格最终会在某个临界点爆发,其产生的负面后果绝对大于逐步释放市场压力的渐进式涨价。 反思“限得住企业限不住市场”的限价令,需要政府调整管理思路,采取更符合市场规律的疏导结合举措,比如通过不断提高职工最低工资,给予低保户等弱势群体更多生活补贴,来强化其抗风险能力。同时在紧急状况下动用政府储备物质投放市场,保证市场供应与政府公共服务两个层面的协调,这也许是比单纯的限价令更有效的政府调控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