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无不言]11年咋关不掉一家污染企业
    2007-08-24    梁思奇    来源:经济参考报
  北海市居民区有家鱼粉厂,其恶臭污染让周边群众关门闭户,学校学生有时不得已戴着口罩上课,但奇怪的是,政府长达11年无法将其关停。最近当地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市政府最新一道“关停令”,这意味着鱼粉厂可以收购海产品继续加工,而周边居民要继续置身于这“臭气大阵”中。
  人生几何?11年的时间实在不能算是短暂。政府与企业较量,“屡战屡败”如斯,本身就是一件奇事。政府对鱼粉厂的三度“限期治理”和“关闭”,都无疾而终,仿佛循入了一个有头无尾的“怪圈”。令人不解的是,“依法行政”的治污路何以走得这么步履维艰?解开此结的关键何在?
  一方是制造污染的企业,一方是想改善环境的政府部门,在他们长时间的缠斗过程,那家鱼粉厂老板将“法律武器”用得得心应手。相比之下,执法的环保部门却显得“束手缚脚”:不仅要证明“鱼粉味道”属于恶臭,而且要拿出它对危害健康的证据,还要证明这种恶臭难以治理,必须关停企业才行。而你要检测,首先仪器要经过检定,检测方法符合规程,如果规程本身不明确,就会成为对方的把柄。但遗憾的是,政府部门在满足上述法律要求方面,却有不少困难,所以官司打输了。
  可见,政府要用法律来制约企业,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自己首先必须完善依法行政的手段,只有拿出如山铁证,才能令问题企业牙口无言,乖乖伏法。其次要解决的问题是,既然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当今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那么很多保护环境的措施就应该上升到法律规定的高度,即通过法律来制约企业,强令他们必须搞好环保,否则就是违反法律,要受到相关制裁。实际上,目前最难治理的不是那些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而是钻法律空子的所谓“合法”生产的污染企业。北海市长达11年关不掉一家鱼粉厂,就让我们洞见了依法治污存在的诸多破绽。因此,完善法律,让任何污染企业都难以成为漏网之鱼,应该是搞好环境保护的当务之急。
  对污染企业,有的地方采取“铁腕治污”,以一纸通告予以关停,这样的高效率容易赢得媒体的欢呼,却掩盖了依法治污的艰难,因为它更大程度属于“人治”而非“法治”,难以普遍推行。但11年关不掉一家鱼粉厂的教训也告诉我们,依法治污并非说起来那么简单,无论在立法还是执法环节,都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很多空白需要弥补,即使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中,也还有不少属于细节方面的东西需要进一步做出明确规定。否则,只有看着一些企业肆意污染环境,而政府却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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