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防止跨国公司环境污染转嫁
    2007-08-23    作者:周迪    来源:上海证券报
  从第一份环保违规名单的33家跨国企业,到8月15日的90家,再到8月21日超过100家,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出现环保违规。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公布的这份污染企业名单,不仅有著名的百事、惠尔普、博世等世界500强企业,也有公众熟悉的日清、花王、嘉仕伯等品牌。
  有的著名跨国公司在上榜后,不仅不对公众做出正式的解释,也不对其子公司同样因环境违规被要求整改的情况作出说明。典型的如百事可乐,在上次被曝光后,违规名单中这次又增加了两家子公司。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在制约机制不健全、惩戒机制疲软的情况下,即使最著名的跨国公司在利益的驱动下,也会置环境于不顾,置基本的社会责任感于不顾。
  当多达100家跨国公司登上违规名单且今后仍将不断有新的跨国公司登上违规名单时候,我们就不得不对跨国公司污染转嫁的现象予以重视。
  跨国公司对其投资国环境的污染并非偶然,很可能是一种不动声色的出于主观意愿的行动。环保研究专家用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转移环境污染是一些国家的跨国公司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动机之一。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严格限制企业在国内从事易造成污染的产品生产,从而促使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将污染产业向国外转移。因此,在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中,高污染行业所占比重非常高。
  跨国公司这样做不仅仅出于单纯的环境因素的考虑,也与发达国家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密切相关。资源的紧缺将是未来全球性的难题,一些发达国家多年前就已开始未雨绸缪,大力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而把那些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劳动密集型的夕阳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这样既可以充分利用其所投资国的廉价劳动力,也可以廉价获得发展中国家的资源,而廉价资源开发使用的过程,同时也是环境破坏的过程。
  由此就导致了强者恒强、弱者愈弱的状况。发达国家在廉价使用发展中国家资源的同时,也节省了大笔昂贵的环境治理费用,而发展中国家资源日渐枯竭,一旦资源满足不了需求,将来不仅有可能以更高的价格去其他国家购买,而且,不得不为环境恶化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和健康代价。双重损失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将为自己未来的崛起之路埋下巨大隐患。
  全球化融合步伐加快为发达国家实现污染转嫁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为了促进本国经济发展,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放宽条件,其思路是先发展后治理,但是,环境的急剧恶化表明,这条路根本是走不通的,因为它从中获取的收益远不足以填补治理环境所需费用。至于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生态恶化,对人的健康构成的伤害,更是难以估量。
  从跨国公司环境污染转嫁的角度来看,100家跨国公司被我国环保部门列入违规名单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警示信号。但是,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对这一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一些官员出于个人政绩的考虑,对GDP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对环境状况的关注。这使环境执法工作寸步难行,原本就力度不足的处罚措施也难以落到跨国公司身上。对于地方政府的这一软肋,跨国公司心知肚明,这是他们在中国置环境因素于不顾,刻意转嫁污染、降低成本,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的重要原因。
  面对跨国公司的环境污染转嫁,如果不尽快采取针对性措施,任这种状况持续下去,我们这一国际瞩目的世界工厂,有可能成为跨国公司集中转嫁环境污染成本的集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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