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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伟 出版社: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
从诚实和美德始终稀缺并被赞美至今来看,人类是否具有诚实守信的天性是令人怀疑的,对于国家而言情况可能更糟糕,毕竟债权人面对国家违约甚至破产,缺乏可行的惩戒手段。或者说,如果没有事先的、清晰的、可信的违约惩罚机制,那么个人、企业和政府,都天然具有过度举债和连续违约的倾向。
回顾过去的百年,作为全球本位货币的英镑和美元都曾遭遇危机。根据罗伯特·特里芬的著述,19世纪末,殖民地从英国进口通常需要支付硬通货,而英国从殖民地进口通常使用信用证和银行汇票,这就形成了大量的境外结存英镑,在英镑难以维持对黄金的平价时,殖民地国家持有的英镑债权几乎都成为废纸。在1931年,英镑的急剧贬值和英国主权债务违约,直接导致购买了大量英国国债的荷兰央行行长杰拉德?威瑟林引咎辞职,并最终因心理压力过大而自杀。
1969年,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黄金总库无法维持运转,美国无法维持对黄金的平价时,当时的联邦德国央行行长主动表态,放弃行使用美元向美联储兑换黄金的权利。上述事件清晰地显示,主权债务发生重大违约时,往往是债权人自吞苦果。像戴高乐那样派出护卫舰运载美元向美联储兑换黄金这样的举措,毕竟是极其另类而少见的。
对于主权债务违约的结局,亚当?斯密1776年在其《国富论》中指出:“历史表明,一个国家一旦背上巨额债务,只有两个办法解决:一个是宣布破产——债务违约,另一个是将货币通过通胀贬值,这样也就毁掉了普通国民的财富。”这可能是最早论述到国家破产的经济学著作。列宁在流亡远东期间,也就国家破产和帝国主义作出过精彩论述。或者违约破产,或者通胀蒸发,这是主权债务不可持续时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