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城乡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决策供给机制是“自上而下”型的,城乡居民大都是被动地接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而较少参与和评价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与质量。这容易出现服务供给与民众需求之间的脱节,使公共服务的过程成了政府单一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活动,而不是政府与民众良性互动的社会建设过程。
“十二五”时期,要让公众参与到公共服务的全过程中来,必须建立完善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多元参与机制,以此推动社会建设。要通过具体的制度建设,确保公众在基本公共服务上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城乡居民拥有制度化的畅通渠道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决策信息、表达对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和质量的诉求、参与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与监督。进一步强化政策激励,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的法制建设,保障民间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积极探索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供给方式,从以政府独家提供公共服务为特征的单一格局,转向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的公共服务多元参与格局。
“十二五”时期以及今后更长一段时期,要不断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将基本公共服务纳入现代法治框架,以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实现共享式发展,同时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逐步将北京建设成为人人共享的现代公共服务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