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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浙江农村正掀起一股农房改建高潮。浙江省计划从2009开始,利用四年时间改造农房11万户,受到老百姓的欢迎。图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前林村村民在拆除旧房。张赛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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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浙江农村掀起了一股拆旧房建新房的热潮。从2009年开始,这个省决定用四年时间改造农村危旧房115万户。延续着新农村建设的势头,金融危机冲击下的浙江大张旗鼓地推进农房改造寓意深刻。
农民渴望破解建房难与乱
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的里河村是个人均年收入只有4000元的小村庄,村里380多户人家近300户至今仍住在老旧的土房内。不少农民急切盼望改善居住条件,却又苦于手头没钱。另一方面,早年村子里盖房时缺乏规划,造成了土地的极大浪费,如今村民想盖房也难以拿到土地指标。 里河村农民在建房问题上遭遇的困境,是眼下浙江不少地区的农民都不得不面对的。记者了解到,由于受经济条件、土地指标等因素制约,在部分地区,盖房子这一农民心目中的头等大事,成了农民最难的事。 浙江省有关部门进行的调查显示,“建房难”与“建房乱”是该省农村住房建设领域的两大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居住水平的提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统计,2008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建设用地达112.7平方米,大大高于全省人均60-80平方米的农村居民用地标准。农村居民点布局和村庄建设规划不尽合理,不少地区农民建房存在土地资源浪费现象,一些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不经济、不完善。 同时,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的任务依然繁重。浙江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的全省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表明,2008年底全省农村低保标准(2007)150%以下困难家庭中,住房质量安全状况为“差”(即危房)的还有15.2万户。 尽管近年来,浙江省通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下山脱贫”工程、农村群众住房救助等工作,累计解决了近40万户农民住房困难问题。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改造住房,提升居住环境的意愿十分强烈。 浙江省有关部门的调查表明,2009-2012年全省有改造住房意愿的农户达到115万户。临海市江南街道上江村已有16年未建新房了,村民陈良说:“建新房是我多年的心愿,否则儿子的婚事都没办法安排。”
不仅仅是简单的拆拆建建
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布置,正在推进的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不是过去一般意义上简单的村落改造和农民住房的拆拆建建,而应具有"两集两提高"的战略性,即农村人口和社会公共服务要素集聚,农村生产经营要集约;农业生产力水平要提高、农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要提高。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近万元,农民对住房的需求已开始从生存型向改善型转变。因此,浙江省将农村住房改造工程不仅仅定义为一场消灭危旧房的运动,而是农村居住环境的综合性大变革。 丽水市是浙江省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先行地区,丽水市农办副主任何敏说,作为经济较发达地区,目前浙江农民不仅改善居所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改善居住环境的意识也在觉醒。“因此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不仅是为帮助困难群众消灭危旧房,还是整体推进农村居住环境的一次契机。对农村来说,这不失为一场新的住房革命。” 为避免大规模农房建设带来“有新房无新村”的局面,浙江省此轮农村住房改造过程中,提前规划被放到了重要位置,规定没有规划不得实施。各地严格依据村镇规划,控制农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次和建筑高度等。同时,加大农村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公共服务和农村延伸,统筹安排、配套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 记者在临海采访时注意到,当地在解决建房问题的同时,村民自发地对环境进行整治,对基础设施进行彻底改造,村内路宽、水清,厕入户、房成行,村容村貌发生巨大变化。 在湖州市,该市委书记孙文友介绍说:“过去许多不起眼的村庄,现在都成了令人流连忘返的景点。”在农房改造过程中,湖州把农房改设与历史古迹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等结合起来,着力彰显出了村庄传统的水乡农居风貌和文化特色,一个个美丽乡村正在崛起。
拉动农村消费 为保增长助力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除社会效益显著外,在金融危机导致出口下滑,国民经济增长急需消费拉动之际,浙江省在2009年全面启动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还有着重大的经济意义。“抓住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这项工作,就是抓住了拉动农村内需的关键。”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说。 在最先开始探索这项工作的丽水市,市委书记陈荣高说:“当前和今后至少一两年内,特殊的经济形势决定了扩大城市投资和消费需求的局限性空间有限。而在农村,这几年来农民改造住房的积极性非常高,因此推动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可以有效拉动经济增长,为实现保增长的目标助力。” 根据测算,浙江农民每户建房投入在10万至20万元不等,加上配套基础设施投入,户均投入一般在25万元左右,未来四年内改造建设115万户农房将直接拉动投资和消费2500亿元。 浙江省的领导认为,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有利于扩大农村投资和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有利于改善广大农民的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有利于引导农村人口和生产要素有序集聚、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有利于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为城乡建设发展赢得空间。是一项保增长与惠民生、保耕地与促发展、推进新型城市化与建设新农村有机结合、一举多得的大好事大实事。
凭空“造”地 坐地“生”钱
浙江发动农民开展规模超过百万户的农村住房改造工程,地从哪来?钱又从哪来? 记者了解到,在农村住房改造过程中,浙江省按照“宜改则改、宜迁则迁、宜并则并”的思路,因地制宜多形式开展。具体到每家每户拆不拆、建不建、迁不迁的问题,则充分尊重农民自身意愿。
[观点]农民建房政府该如何作为
眼下国内不少地区都在进行大规模的农房改造。盖房子是许多农民一辈子的头等大事,面对此类民生工程,政府该如何作为大有讲究。 若违背农民自主自愿的原则,政府过多替农民“操心”,强拆强建,那么民生工程就会不得民心反惹民怨。若政府在农民建房过程中当“甩手掌柜”,任由农民各家各户随意大兴土木,那么农房改造带来的很可能是有新房无新村的烂摊子。由此看来,农民建房过程中,政府不能无所作为,也不能乱作为。
相关链接
衢州市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扶持政策
加强土地政策扶持。各地要确保将当年可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10%以上用于农村住宅改造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指标要优先保证农民建房。省每年安排用于农户下山脱贫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专项用地指标,必须按要求用于相关项目,不得挪作他用。对城镇规划区外的示范中心村,通过改进建房方式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以及村庄内的服务网点,在符合村庄规划的前提下,可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开出让,但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