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建房政府该如何作为
    2009-12-25    作者:本报记者 何玲玲 张道生    来源:经济参考报
    眼下国内不少地区都在进行大规模的农房改造。盖房子是许多农民一辈子的头等大事,面对此类民生工程,政府该如何作为大有讲究。
  若违背农民自主自愿的原则,政府过多替农民“操心”,强拆强建,那么民生工程就会不得民心反惹民怨。若政府在农民建房过程中当“甩手掌柜”,任由农民各家各户随意大兴土木,那么农房改造带来的很可能是有新房无新村的烂摊子。由此看来,农民建房过程中,政府不能无所作为,也不能乱作为。
  浙江省从2009年开始推进为期四年的百万户农房改造工程,受到了当地百姓的普遍欢迎。在此过程中当地政府是如何扮角唱戏,不仅让民生工程真正遂民愿,还带动经济发展,达到一把钥匙开多把门锁的目的,在记者看来就十分值得关注。
  首先,政府重点关注弱势群体,着力帮助一批仍然居住在危旧房中的农村家庭脱困,不让盖房这一“头等大事”变成弱势群体的“头等难事”。
  根据浙江省的目标,在2009年基本完成6.4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从2010年起,这个省将把救助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低保标准150%以下农村困难群众。
  浙江省虽已步入工业化中后期,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望突破万元。但是政府部门的调查显示,全省仍然有超过15万户的农户住在危房中。因此重点关注困难家庭,大庇天下寒士依然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其次,坚持农民在农房改造中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
  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千差万别。在浙江省的农村住房改造工程过程中,政府始终按照“宜改则改、宜迁则迁、宜并则并”的思路,因地制宜多形式开展。具体到每家每户拆不拆、建不建、迁不迁的问题,则充分尊重农民自身意愿,以农户是否受益为准绳。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去开展工作,不仅仅让工程开展得到了百姓支持,还避免了许多社会矛盾。
  再次,政府应在农民建房前后充分做好规划、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让农民住房新房的同时,居住环境也得到提升。
  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除一些农户正常的建房需求得不到满足外,仍然存在住房建设规划布局不尽合理、建房用地不够集约、农村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因此新一轮的农房改造就不仅仅是拆拆建建那么简单。
  浙江省将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当成是在科学规划指导下优化村落布局、促进人口集聚和土地集约利用、实现城乡间要素资源合理配置的一项系统工程。当做是推进新型城市化、深化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基础工程。农民改造房屋时,政府提前给出规划,并斥资整治周边环境。
  同时还将农房改造与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相结合,推进建设农村公路、城乡公交、电力、供水、电信等基础设施“八大网络”和教育、卫生、文化、农技推广、商贸流通等公共服务体系的配套建设。
  总之,农民住房问题,始终是农民世世代代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问题。让农民住上称心如意的房子,是一项一举多得的大好事、大实事。未来几年内,随着农民居住需求逐渐由生存型向改善型转变,新农村建设由点及面逐步推向纵深,政府在农民建房时该如何作为,确实该三思。而浙江的探索意义,也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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