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农业银行与苏州盛商联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私募股权基金(PE)资产托管业务合作协议,标志着农行开始进军PE资产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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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资料照片 | 商业银行托管助推PE
苏州盛商联合投资中心成立于去年11月,是为设立、运作与管理PE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截至目前,苏州市吴江地区已有30家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以合伙方式参与了本次PE募集,其首只PE已募集资金5.88亿元。根据农行和其签订的托管协议,农行将为该投资中心PE开设基金资产账户,提供资产保管、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公司信息、绩效评估与风险管理等多项托管服务,并对其基金的投资活动实施投资监督。 “签订协议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通过托管制度的建立使参与募集资金的合伙人放心。”江苏盛世国际投资集团总裁盛友泉说。江苏盛世国际投资集团是苏州盛商联合投资中心主要发起人。 农行托管业务部委托资产处处长邓剑军则表示,由于农行与吴江地区的很多民营企业关系密切,当地的业务经理了解到苏州盛商联合投资中心有托管方面的需求时,便迅速与其接洽,合作也立即展开。 邓剑军表示,本土PE运作模式基本上是先组建有限合伙企业、然后寻找合伙人募集资金。这样,合伙人之间能否相互信任和出资意愿能否统一都成为问题,国内一些PE就因为在前期推介过程中找不到合伙人而中途流产。“实际上,引入商业银行作为PE的托管行,利用托管制度不仅保证了基金的公信力,也为日后突破现有的合伙人数量提供了保障。”邓剑军说。 业内人士还介绍说,托管行不仅仅代表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的利益,PE代表整个合伙企业的利益。一般来说,托管银行的服务主要体现为资产保管、会计核算与投资监督三个方面,核心工作体现为独立地提供资金保管与清算服务。PE管理人的基金管理权与托管银行的资金管理权是相互制约的。只有经授权的PE管理人才能向托管银行发送资金清算指令,后者也会根据托管合同的约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监督义务后,提供资金清算服务。这种独立托管机制的安排,为PE的所有投资人设置了一道资产防火墙,防止资金出现乱用与挪用现象。
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前奏曲”
目前,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已参与到PE资产托管业务中去。去年6月《新企业合伙法》实施之后,我国成立的第一家有限合伙创投深圳市南海成长创投聘请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其资金托管银行;而新近成立的北京地区第一家有限合伙制PE红石国际创投中心也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基金托管协议。记者也获悉,继与苏州盛商联合投资中心签订托管协议之后,农行目前与另一家浙江的创投企业也在洽谈托管合作的过程之中。 “实际上,商业银行托管PE,为商业银行业务转型提供了很好的机会。”邓剑军说。尽管企业通过PE融资属于直接融资渠道,长期看会影响银行传统的信贷业务,但若商业银行主动调整自身业务,会在与PE的合作中实现“双赢”。 “初期的合作只是托管,但双方接下来的合作领域会逐步扩展。比如在PE对企业进行首轮投资之后,我们也可以考虑‘跟投’或‘联投’,即对企业进行信贷融资。因为银行放贷对企业要进行现金流、资产负债、资本金等多方面严格考量,很多项目很好但是由于企业达不到这样的要求银行就不能做,而PE的前期投资能帮助企业达到这些指标,商业银行的介入就容易多了。”邓剑军说。另外,他还表示,在投资银行业务领域,例如财务顾问咨询、项目介绍、并购重组信息联合等方面,双方也有很好的合作前景,托管或许只是“前奏”。
商业银行何时能直接投资PE?
在商业银行与PE合作日益紧密的同时,其何时能直接投资PE也成为焦点。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日前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对于商业银行是否适合做产业基金或PE的投资者,目前还在探讨中,期待今年有大的突破。“我国最大的金融资源在商业银行,整个金融资产中有约30万亿元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只有3万亿元左右,中国的PE要有大的发展,如果主要依托机构投资者的话,那么商业银行开始投资PE是整个行业发展的决定性时刻。”他说。 而国内的商业银行各个对此也表现出“摩拳擦掌”的架势,各种与PE相关的论坛上,不乏商业银行界人士的身影。“我们是来学习学习,为以后向这方面转型做好准备。”一位参加相关论坛的中国民生银行人士向记者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