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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权益遭蚕食问题亟待解决
    2007-03-16    本报记者:褚晓亮 韩丹    来源:经济参考报

  “打工者没有劳务合同、缺少休假权利、出了工伤事故没人管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些关系到打工者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亟待解决。”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矿业大学副校长缪协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雇主与员工多是口头协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打工者并未与雇主签订劳务合同,这使得打工者的许多权益无法得到保护,而雇主的口头承诺也很难兑现。
  从黑龙江来到吉林省长春市打工的李连庆,找了很久才在一家药店谋得了当营业员的差事。“所有的事情都是口头定的,没有人说要与我们签合同。当时告诉我们每月工资400元,还要扣100元抵押金,等不干时再还给我们,谁知道这钱到时候能不能给。就这样,这份工作还好多人抢着干呢!”面对记者,李连庆表示签不签合同已不重要,只要有份工作就不错了。
  其实,在下岗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中,很多人都持李连庆这种心态,相当一部分人甚至不知道打工还要签合同。吉林省劳动监察总队的执法人员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发现,很多投诉案件最终难以认定和裁决,都是由于农民工与雇主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只有口头协定。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明知道用工单位拖欠了农民工工资,但苦于没有凭证,暂时也无法处置。
  与此相对应的是,一些用工单位的负责人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不与雇用人员签合同。吉林省统计局曾做过一次关于农民工状况的调查,发现农民工与用工方不签订劳务合同现象很普遍。很多雇主更愿意雇用临时工,这样不但免除了很多“麻烦”,而且为逃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埋下伏笔。
  “一方面打工者要提高法律意识来保护自己,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对用工方加大检查和整治力度,打击雇主设置‘霸王条款’或不签劳务合同的侥幸心理。”缪协兴代表说。
  事实上,由于一些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不高,看不懂劳务合同,一些用工单位故意与其玩文字游戏,乘机钻空子。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臧忠生对此表示,除了加大对用工合同的检查力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还应深入到企业中,指导员工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

打工者休假权无保障

  近年来,伴随“五一”、“十一”长假的开展,休闲理念已深入人心。然而,对于许多行业的劳动者来说,休闲、休假、休息却是奢侈品。
  “我就盼着周日下午能好好睡一觉,或者带女儿上街。”对于长春市一家小型工厂的工人孟广成来说,周日下午是他一周内惟一的假日。孟广成原是一名下岗职工,好不容易才在这家工厂谋了一份工作。平时,他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少之又少。今年春节,孟广成准备带一家人回山东老家过年。可是,厂里只批准他两天假,他说尽了好话,主管的车间主任才冒着风险偷偷地多给了他三天假。
  孟广成对于休假的向往折射出许多打工者的愿望。一些打工人员表示,生怕家里有什么事,因为一旦耽误工作,轻则受处罚,重则直接被开除。而对于一些城市“白领”来说,休息时间也总是被“老板”以各种名目霸占。
  “我们经常加班,平均每天工作10小时甚至更多,但是我领不到加班费,因为公司规定不付给经理级员工加班费,放眼望去,我们公司一半以上都是‘经理级员工’。”在北京一家软件公司做销售工作的小杨告诉记者。
  其实,对于职工休假的权利,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休假。1999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新年放假一天,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各放假三天。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孙鹤娟在调查中发现,目前,我国的职工休假制度,在绝大多数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执行得较好,但在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许多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台盟主委王天戈认为,还打工人员休假的权利,关键是要用制度来进行硬约束,对私营企业还要做出具体规定,保证职工休假的天数。如果一些特殊行业需要职工加班,则必须严格执行加班制度,给职工发加班费,并应实行轮休制度,让私企的员工也能享受到休闲的“阳光”。

打工者工伤无保险

  当前,建筑及一些高危行业,聚集了大批的农民工等务工人员。由于缺少必要的劳动保护,加之行业自身的风险,工伤事故时有发生。然而,眼下农民工及其他一些困难群体工伤保险制度不健全,打工者一旦出了工伤事故,其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2006年6月,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魏明准备利用假期挣点学费。他来到长春市一家饭店打工,可工作没几天,他就在给客人端送火锅时不慎摔倒,全身多处被烫伤,在医院一住就是两个多月。这期间,饭店老板派人来看过一次,但只扔下了1000元钱就再也不管了。魏明的父亲只好一次次与饭店方面交涉,却受尽了白眼和威胁。而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在处理这起事故时也力不从心,因为饭店与魏明没有签订任何用工合同,也没有给魏明上工伤保险。最后,魏明靠父亲东挪西借和好心人的捐助才出了院。
  其实,像魏明这样的遭遇在打工者中并不少见。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零散的用工人员数量庞大,他们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处理起来困难很大,因为他们一没劳务合同、二没工伤保险。
  “现在关键是要尽快完善针对农民工等群体的工伤保险,并敦促私营企业将其员工纳入工伤保险范畴。”缪协兴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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